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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非我”
是一视同仁的。
这一点必须再说一遍。
我们必须牢记我们的个性本质上不得不寻求共性。
我们的肉体如果只能吞噬自己的物质就会死去,我们的眼睛如果只能看到自己就会失去它的功能意义。
正如我们发现,我们的想象力越强,它就越不能是想象本身,也就与真理更加契合;我们也发现自己的个性越旺盛,它就越要朝共性靠近。
因为个性的伟大不在于自身而在于它的内容,而内容是共同的,就像湖的深度不是根据开口的大小,而是根据水的深度判断出来的。
所以,如果这是一条真理,我们对自己本性的渴望是对本真的渴望,我们的个性离开自己创造的奇异世界就无法获得幸福,那么再清楚不过的是,我们的意志只能按照万物的规律应对万物,不能随心所欲地对待它们。
这种不可动摇的铁的事实有时会穿越我们的意志,经常给我们带来灾难,就像坚硬的土地一定会伤害学习走路时,跌到在地上的孩子一样。
然而正是这种伤害他的坚硬使他学会了走路。
有一次,在从桥下经过时,我的船桅跟桥的一个支柱缠在了一起。
如果船桅哪怕有一会儿工夫弯下一两英寸,或者桥像打哈欠的猫把背抬高一点,或者河流让一点步,我就一切顺利了。
然而它们不理会我的无助。
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利用河,在船桅帮助下于河上航行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当水流不顺的时候,我能依赖桥的原因。
万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且如果我们要和它们打交道,我们必须了解它们,而且对它们了解是可能的,因为我们的意志不是它们规律。
这种知识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快乐,因为知识是我们与周围的万事万物关联的渠道;知识使万物成为我们的一部分,也扩大了我们的自我界限。
我们每走一步都不仅要考虑自己,还必须考虑别人。
因为只有死了以后我们才是孤立的。
诗人只有能够让所有人为其个人观念欢乐的时候,才能成为真正的诗人,如果他没有一个所有听众共有的媒介的话,这一点是做不到的。
这种共同的语言有它自己的法度,诗人必须去发现和遵循,通过这样做他成了真理,并实现了诗意的不朽。
我们发现人的个性不是他的最高真理;他身上的普遍性才是。
如果他天生要生活在一个自我是唯一需要考虑的因素的世界里,那么那个世界一定是他能设想出的最坏的监狱,因为人最大的快乐在于,通过跟万物的越来越多的统一而变得越来越伟大。
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如果没有万物没有共同的规律,做到这一点是不可能的。
只有通过发现这一规律,并遵循它,我们才会变得伟大,我们才能做到与宇宙的统一。
相反,只要我们的个体愿望跟宇宙规律有冲突,我们就要承受痛苦,一无所成。
曾几何时,我们祈愿特殊的让步,我们期待自然的规律为了人类的方便暂时停止运作。
然而现在我们不再这么愚蠢。
我们知道规律是不能弃置不顾的,正因为知道了这一点,我们强大了。
因为这一规律也不是我们身外的东西;它就在我们身上。
表现为普遍规律的宇宙力量和我们自己的力量是统一的。
在我们渺小的地方,在我们逆流而上的地方,它就会阻挡我们;然而在我们伟大的地方,在我们与万物融为一体的地方,它就会帮助我们。
因此,通过科学的帮助,随着我们对自然规律越来越多的理解,我们获得了力量;我们从而获得了一个普世的肉体。
我们的视觉器官,我们的运动器官,我们的体力都成为普世的;蒸汽和电成了我们的神经和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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