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梧桐文学】地址:https://www.wtwx.net
这不仅是因为,一切自然、社会和心灵现象都可能渗透着人在改造和形成它们时所采用的艺术标准,更本质的原因在于,一切对现实的审美活动本身只能是艺术的,欣赏现实美就是创造现实美。
通常人们习惯于认为,艺术美是对现实美的反映,却没有看到一个更本质、更深刻的事实:现实美本身只是艺术美的对象化的反映。
现实美并非现实事物自身固有的客观属性,而是现实形象在人心中引起的艺术构思。
一个没有最起码的艺术修养的人(严格说来,在现实中并没有这种人),也将会看不出任何现实美,哪怕他的五官感觉和别人一样好;而一个艺术家则对一切现实美比通常的人更敏感;甚至每个人特殊的艺术气质、情调和当时心情的不同,也使他和另一个人,以至和自己原先对同一现实的美的看法产生差异。
每一次欣赏就是一次创造,现实美恰好就是欣赏者在欣赏时创造出来的,它体现了欣赏者个人的个性、心境、胸怀和格调。
因此,在自然美、社会美和心灵美中,心灵美才是其他现实美的本质,它是欣赏者把自然物和社会关系都当作具有情感的人的心灵来看待时所产生的两个心灵的情感共鸣,而这归根结底是欣赏者在自我意识中自己和自己产生社会性的共鸣。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一切艺术美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看作是现实美。
这不仅是因为,艺术品本身必须以某种现实的存在物(如建筑雕刻用的石头,绘画的颜料画布等)作载体,也不仅是因为艺术“反映”
现实的美,因而可作为现实美的“备忘录”
和代用品,而本质上是因为,艺术美从根本上说是艺术家本人的“心灵美”
(艺术心灵)的表现。
有了这个前提,艺术就可以不必直接去“反映”
现实的美,它甚至可能用现实中体现的丑和不美作题材,使之罩上一层艺术家心灵美的光辉。
人们对现实中的丑为什么在艺术中可以成为美的这一问题百思不得其解,关键就在于他们把现实美和艺术美对立起来,把艺术家和他所“描写的对象”
对立起来,把美看作一种客观事物本身的属性,而不看作一种精神对象化活动即艺术活动的属性。
其实,任何艺术都不可能为描写丑而描写丑,这在我们的艺术和美的定义看来完全是一个逻辑上的不通之论(说“描写丑的艺术”
正如说“木制的铁”
一样);描写丑的艺术并不是将丑当作艺术的对象和目的,而只是当作体现艺术家心灵美的手段。
艺术家通过描写丑(例如萨特在《恶心》中的描述),体现出他对丑恶的情感态度和情调,就可以引起别人对这种丑恶的同样的情感态度和情调,艺术家就和一般人在这一点上达到了共鸣,从而产生了美感。
艺术借助于美的对立面丑来表现美,这是一种间接的表现方式,但因此也更强有力,更具有个性,更能震撼现代个体化、深化了的时代精神。
难道人们因此就可以把“美”
从现代艺术中开除出去,认为艺术从此不必再表现美了吗?实际上,一部艺术史,就是一部人类美好情感的荟萃;心灵美则是一切现实美和艺术美的最终本质,它自身就可以看作“美”
这个概念的同义语。
由此可见,现实美和艺术美的辩证法,以及表现艺术和形式艺术的辩证法,归根到底都是艺术和美的辩证法在不同层次上的表现。
美和艺术的这种辩证的同一性可以表述为:美就是凝固了的艺术,艺术则是展开着的美。
真正的艺术品并非那单纯的物质产品本身,而是对象化在这物质产品中的人的情感,即美;而美也不是那单纯的个人主观表象,而是一种对象化的表象,它必然要创造和获取自己的对象形象,以便借助于物质的感性媒介而使自己成为可感可见并且是人所共见的审美意象,而得到自身的社会确证。
美和艺术的辩证法不过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对象的人化这种人类主体性自由活动在情感活动中的表现,最终是人类实践活动的辩证性在人类审美实践中的反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