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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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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直到15岁,才掌握了26个英文字母,但只能识一点字,还不会拼写。
1824年的秋天,一名从偏僻地方漂泊而来的教书匠在皮金河开办了一所学校。
于是,林肯和妹妹萨拉便每天穿越树林,步行四英里,去向这位名叫阿泽尔·多尔西的老师求教。
在多尔西的学校里,孩子们瞎闹起哄是被允许的,当然,家长们对此也都知晓。
这是多尔西的教学理论之一,他认为让学生们尽情地大声喧嚷,老师才能从中分辨出哪些学生能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于是,他手拿教鞭,在教室里来回踱着步,哪位学生不吭声,他就毫不留情地一鞭子打下去。
当学生们摸清了他的套路后,为了避免这个“奖赏”
,便纷纷扯着嗓子大声嚷嚷,生怕自己的声音被淹没,以至于在四分之一英里以外的地方都能听到这些闹哄哄的声音。
上学时,林肯总是头戴一顶松树皮做的鸭舌帽,身穿一条鹿皮做的马裤,不过马裤的裤脚处裂开一个大口子,所以,林肯的双腿和脚踝总是暴露在寒风雨雪中。
所谓的学校就是一座矮小的木屋,矮到老师根本无法在里面站直身体。
屋子没有窗户,于是就把墙体的每一面拆下一根木条,然后用油纸糊上,这样,屋里就能透进来一丝光亮。
地板和座椅也都是用劈开的木条做成的。
林肯从《圣经》中选择阅读材料,写字时便以华盛顿和杰斐逊为楷模。
所以,这让他的字体跟这两个人很相似,清晰而别具一格。
渐渐地,他的字得到了大家的赞赏,目不识丁的人甚至步行好几英里来找他代笔写信。
这些小小的成就让林肯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觉得单单在学校里学习还不够,回到家后便继续学习。
那时纸张十分缺乏,物以稀为贵,价格也不菲,他便用烧过的木头根在木板上书写。
有时候,他还会在木屋的四面墙上做计算,当数字和字母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整面墙时,他就用刀刮掉一层,露出干净的部分,这样他就又可以在上面写字了。
贫穷的林肯买不起算术书,他就借来一本,将书上的内容从头至尾誊抄在纸上,然后再用麻绳将纸张装订起来,如此,他便获得了一本只属于自己的算术书。
当他去世以后,他的继母还保留着当年这本珍贵的算术“书”
,虽然它已经残缺不全了。
那时,林肯已经在同学们中间展现出与众不同的气质了。
他比任何人都渴望表达自己,有时甚至想吟诗作赋。
他写过一些诗稿和散文,并将它们交给邻居威廉·伍德阅读,然后让他予以评价。
最后,他的这些诗作和散文果然受到关注,一名律师将它们汇集起来出版。
他的一篇有关禁酒的文章还在俄亥俄州的一份报刊上被刊登过。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要说他的第一篇文章,其灵感来源于小伙伴儿们在校园里所进行的那些惨不忍睹的游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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