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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种风格的名目,每个译者的译法几乎都不同。
以“冲淡”
一诗为例,翟理斯和克莱默-宾都译为“TranquilRepose”
,王润华译为“PurityandSimplicity”
,宇文所安译为“LimpidandCalm”
,余宝琳译为“Placidity”
。
此外,巴恩斯通和周平的译法与余宝琳近似,译为“ThePlacidStyle”
。
此诗的前四句,各家的英译见表17-20。
表17-20《二十四诗品》例句英译对比
续表
从“妙机其微”
一句的译文中,我们就可看出各家的不同理解及此诗的难译。
翟理斯和克莱默-宾完全没有从字面上译出“妙机”
,而是采用了意译的方法。
宇文所安将其译为“thesubtleimpulses”
,王润华译为“thedivis”
,余宝琳译为“mysteriousessence”
,巴恩斯通和周平则将“机”
理解为一个动作,译为“seo”
(敏感)。
再如“纤秾”
,翟理斯将其译为“SlimandStour”
,而克莱默-宾译为“Return”
,王润华将其译为“DelidSplendor”
,宇文所安将其译为“Delicate-FreshandRich-lush”
,巴恩斯通和周平则译为“TheGracefulStyle”
。
可能因为这个词太难在英语里对译,所以克莱默-宾和巴恩斯通等人采用了意译法,而宇文所安则用了两个组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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