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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广仁在《遣词:中国传统中的诗歌能力观》中,经由对《史记》和《汉书》中所载诗歌的分析,将汉代文学模式定义为“直抒胸臆”
型。
通过分析史书中记载的项羽的《垓下歌》(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奈若何),刘邦的《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以及《鸿鹄》(鸿鹄高飞,一举千里。
羽翼以就,横绝四海。
横绝四海,又可奈何!
虽有矰缴,尚安所施)等贵族的悲楚之作,孙广仁认为,虽然这些诗作缺少历史真实性,是司马迁、班固等历史学家针对历史人物在某种特定语境中可能会说或应该会说的话的再创造,但却都符合一种文学创作模式,即司马迁所谓的“发愤”
——“人们无力践行自己的愿望,故而借助于文学表达获得一种心理补偿。”
[51]这标志着从先秦时期的“引《诗》言志”
转到作诗直抒胸臆。
孙广仁认为,这一模式的形成受到西汉时期三种著述的影响,即《汉书·艺文志》《诗大序》和《史记》。
《汉书·艺文志》引《尚书》中有关诗歌的观点论述,说:“书曰:‘诗言志,歌咏言’。
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
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
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孙广仁认为,这一有关诗歌的经典定义的言说包含两个要点。
第一,诗与歌是情感有所触动时内心表达的两种形式,只是在表呈方面有所差异。
当内心情感有所触动,歌之声调便会自然产生,诵其言为诗,咏其声为歌。
简单说来,诗就是歌之词,也可以无须音乐而单独存在。
“咏唱是创作和表演诗歌的最自然与自发的形式。”
[52]《汉书》也提供了相关证明,即咏唱是汉代宫廷说诗最为普遍的形式。
第二,统治者通过采集诗歌来观政。
这样,诗歌就成为了解人民所思所想的可靠途径。
诗歌作为反映内心世界的透明媒介,其可信性在于它是一种非自觉的创作,或者说是一种“发”
。
这在《诗大序》中得到最为明显的表述:“情动于中而形于言。
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诗大序》所提出的自发性诗歌创作模式可以归结为三个“统一”
[53]:一是人的统一,指的是个人所言之诗是本人创作的;二是时间的统一,歌的创作与表演是同步的,即创作是自发的而表演也是没有延宕的;三是声音的统一,诗中的声音即表演者的声音。
这三个“统一”
与亚里士多德的戏剧“三一律”
一样,在实践中通常难以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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