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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的多样性入手,认为应当将中国文学视为复数的概念。
如果从传播的角度看,中国文学存在“口传文学”
(oralliterature)、“知性文学”
(reizedliterature)与“白话文学”
(vernacularliterature)等文类上的区别,对应着不同的文化,同时也对应着不同的作者与读者身份。
韩南进而将“小说”
(novel)这一概念做了分化处理,先是分疏为两大文类,即文言传奇与白话小说,然后又在白话小说的范围内进行更细的分类。
作者将“叙述法”
(hod)视为文类划分的重要依据,但又认为文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因重组、融合等原因常常处在移位之中,需要诉诸细致的划分与定义,以便对文类的变化有更清晰的认知。
[50]此文不仅理论性与实证性俱强,而且也展示出了文类研究在解决问题上的有效性。
受此影响,北美学界始对文类研究予以更多关注,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夏志清与马幼垣(Yau-woonMa)的研究。
夏志清在1968年发表的《军事传奇:一种中国小说文类》(TheMilitaryRomanreofeseFi)[51],马幼垣在1975年发表的《中国历史小说:主题与内容纲要》(TheeseHistoriovel:Ahemesas)[52],都分辨了古文与传奇之间的关系。
在此以后,对小说的文类系统做出重要研究的还有倪豪士、浦安迪、王靖宇等人。
倪豪士在其《〈文苑英华〉中“传”
的结构研究》(AStructuralReadingofthetheWeng-yüanYing-hua)一文中,突出强调了“文类”
研究的重要性,并提出不一定要借助于原有的名称,而是以结构分析的方法厘定考察中国传统叙述文类,通过“类码”
(genericcode)建立起一套小说评判标准的主张。
[53]叙事文类的研究中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历史书写与文学书写两种文类之间的关系。
稍先,浦安迪与马幼垣等人的研究已颇涉于此,20世纪80年代之后,倪豪士、余国藩(Anthony-C.Yu)等人均对之有集中的探讨。
[54]也正是在这种理念的综合推动下,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于2001年推出了以文类形式编排,并由多位学者合撰的大型著作《中国文学史》(ThebiaHistoryofeseLiterature)[55]。
经过20多年的探索,英语世界的文类研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尤其提示了一种形式(即文本的内部组织方式)研究的重要性。
当然,细析之,虽然也有对批评史原典的阐述与梳理,但更多的成果呈现为一种对文学史进行概括之后形成的规则性、理论性描述(有些也兼及与批评原典的对释),故而偏属于泛文论研究的范围。
当然,从方法论上看,这种融合式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只有通过文论话语与文学史实践的互证,才能有效与完整地观察文类构成与理解的双重形态。
比较国内普遍使用“文体”
这一含糊的术语来处理文类的情况,汉学界对“genre”
这一概念的使用确有很多长处,并为我们今后的研究指出一条可行的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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