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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宋以后之佛教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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徕巴胆《佛祖通载》为乞噪徕巴胆王,乞双提赞王之孙也;亦极力倡兴佛教;此时经典之译者颇夥,龙树、提婆、世亲等之书,多被译出;其译著之最有名者,以湿连怛罗菩提为始;此外则有基那米特罗,及湿连陀罗菩提、般若华尔曼、达那西拉、菩提米特罗诸人;湿达怛罗菩提、基那米特罗,俱安慧论师之弟子也。
纪元八百九十九年,此年代尚有异说,未能明确。
朗达玛弑其兄徕巴胆王,《蒙古源流》栽有达尔玛特松王死年三十六岁,其兄朗达尔玛即位,不书弑前王事。
又述朗达尔玛破佛之事:言多里隆赞(即陀朵里思颜赞)时,佛教始来西藏;故至达尔玛特松之死,凡四百九十五年云。
自立,大破佛教;此为西藏佛教之一大灾厄,佛塔寺院,为之破坏;僧侣还俗,至有被屠杀者。
王即位三年后,为巴尔多儿姐喇嘛所弑,佛教厄灾遂息。
至朗达尔玛孙巴勒科尔赞时,佛教复兴;重建八大寺院,前代逃遁印度之僧侣,渐还旧居;十一世纪顷,迦湿弥罗及印度僧侣,接踵而至;司木立替、达磨帕拉、希达帕拉、库那帕拉、般若帕拉诸人,亦继续而来;大圣阿通沙,那烂陀寺那罗之弟子也;以纪元一千三十八年入藏;实可目为喇嘛教之再造者及改革者也。
阿通沙本名抵斑喀拉输利迦那,即定光吉祥智之义;本印度倍搿儿州王族喀儿耶那输利之子,年六十,来西藏;在摩迦陀地方,为维克拉马希拉寺之教授师。
《蒙古源流》以阿通沙之来,在西藏陇吉王时;陇吉为巴勒科尔赞之孙,乃札实则克巴之子也;札实则克巴致力回复佛教,派遣子弟大臣二十五人,前往印度招致高僧。
因阿通沙之来,遂使西藏佛教,达于光怪陆离之状态;所谓甘丹派教律合一之义者,实以阿通沙为鼻祖;自是甲论乙驳,渐呈宗派分裂之盛况。
阿通沙之弟子,称为甘丹派最初教主者,为德母顿;或曰:当推布埒司顿为最初教主。
西藏佛教之宗派,自教义上观之,可分毗婆娑、经部、瑜伽、中论四宗;但此为学者之佛教;通俗概行秘密佛教,即念密咒行密轨者是也;此为有名西藏文典学者勖玛所言。
但密教之外,通俗佛教一方面,尚有念佛教,即依阿弥陀如来之誓愿,以期往生西方者甚多也。
西藏古时,大小乘教义,业已并行,而以瑜伽(法相)、中论(三论)二宗为盛;二宗亦以浅深高下,互相争执;瑜伽一方,遂有凌驾中论之势。
及莲华生来,龙树教义再兴;八九世纪之交,有庆陀罗克尔其者,就此宗经论,详加解释;纪元十世纪以来所谓佛教再兴时代。
此派学者,重来自印度;西藏遂以此为佛教正宗矣。
此莲华生以后之中论宗,谓之布拉三格中论宗。
以上仅就教义上言之;兹更举现存宗派之区别:则修拉搿以特氏谓西藏佛教有九派:即尼玛派、乌尔更派、甘丹派、萨克耶派、搿尔端派此出自宗喀巴之甘丹寺,与改鲁格派同、喀尔修派、喀尔玛派、布利库革派以东西两藏之布利库革为本山,乃宗喀巴黄帽派之一支流、布尔古派是;挖台尔氏以为自根本四派,衍出多数支流派;更区别为旧派、革新派、半革新派三种。
挖台尔谓西藏佛教之生派别也,以阿通沙及其弟子布埒司顿所开之甘丹派(革新派)为滥觞。
有以阿通沙及布埒司顿之改革为趋于极端者,乃唱稍折衷的半革新派。
今据挖台尔之说,示西藏所传旧派以外之三大新派之系统图于下:
点线示中略数代者,孔孔确格耶儿颇为萨克耶派之祖;此派以世亲为龙树之继承者,以用龙树所传之《华严经》与世亲之《真谛论》为主;且折衷新旧两派。
喀尔修派开祖玛儿帕,本阿通沙之弟子,后往印度从那罗那烂陀寺高僧受学而还。
但此图仅示继承之大体;详言之,尚有错杂之处;即相传阿通沙为文殊化身,故与文殊系统所属之萨克耶派有关系;那罗为阿通沙之师,故亦与喀尔修派有关系;玛儿帕亦阿通沙弟子,故亦与甘丹派有关系;又与萨克耶派,亦有系统上之关系。
阿抵佛陀,即最胜佛陀之意;金刚持,即大日如来。
此三大新派,更加旧派即尼玛派,则成根本四部;此根本四部,更分裂多派,其大体如下:
(以上诸派中:尼玛派为旧派;甘丹派及改鲁革派为革新派;喀尔修诸派属于半革新派。
)
表中最堪注目之人,乃西藏佛教革新家宗喀巴,称为西藏之路德者是也;宗喀巴本名罗卜藏札克巴;纪元千四百十七年明永乐十五年,生于孔奔。
为后甘丹派布埒司顿七十八世之雀司克亚白赞喇嘛弟子;博学而持律严肃,且颇活动之高僧也。
自其学说上言,此人盖立于中论与密教之间而调和之,以防止其冲突者也。
所著如《菩提母儿》(Bodhi-mur)、《塔儿尼母儿》(Tārnim-mur)、《阿尔塔捏利开》(Altanerike)、《拉玛利玛》(Iām-rim)等,皆为密乘中论二义调和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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