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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生活对沈遂之而言,像一件永远不合身、针脚粗糙的硬布衫,硌得他浑身不自在。
那些拼音、数字、简单的儿歌和操练,对于一个内里装着成年戏魂的李可来说,幼稚得近乎侮辱。
但他不得不披上这件布衫,扮演一个沉默寡言、偶尔显得迟钝的乡下孩子。
奇异的是,或许是前世零星的识字经历和成年人理解力的残留,又或许是这具身体在戏曲之外的领域也带着点不为人知的灵光,沈遂之的“功课”
出乎意料地好。
语文课上,王老师教的生字,他看一遍就能记住结构,虽然握笔姿势僵硬,笔画也带着戏曲手势的别扭弧度,但写出来的字却横平竖直,有模有样。
简单的组词造句,他往往能给出让王老师惊讶的、超出年龄的准确度,偶尔甚至带点不寻常的用词,比如把“跑”
说成“疾走”
,把“哭”
说成“悲泣”
,引得其他孩子哄笑,王老师却若有所思。
数学更简单,十以内的加减他心算如飞,二十以内的也难不倒。
当别的孩子还在掰着手指头数“3+5”
时,他已经把练习本上的题目全做完了,百无聊赖地望着窗外光秃秃的枝桠,手指在桌上无声地敲着鼓点。
第一次小测验,沈遂之语文数学都拿了满分。
王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扬他,说他聪明,进步快,是块读书的料。
同学们看他的眼神多了些好奇,少了些最初的排斥。
那个总拖着鼻涕的、坐在他前排的小胖墩,还主动分给他半块烤红薯。
可沈遂之心里没有丝毫喜悦。
那张满分的卷子,轻飘飘的,没有分量。
远不及他第一次完整走下一套“起霸”
身段时,师傅那声勉强算认可的“嗯”
来得实在。
同学们的友善像隔着一层毛玻璃,模糊而遥远。
他仿佛一个异乡客,偶然学会了当地的几句方言,应付了盘查,内心却依然惦念着千里之外的乡音。
那乡音,是锣鼓,是胡琴,是喷呐高亢的嘶鸣,是唱腔里百转千回的韵味。
戏班的早晚功课,赵班主果然给他减了量,但要求更“精”
。
早晨,他必须比上学时间提前一个时辰起床,在清冷的晨雾里耗腿、吊嗓。
晚上放学回来,无论多晚,都要把当天的身段过一遍,新学的唱腔唱熟。
周末和假期,更是全天泡在戏班,跟场、观摩,偶尔顶些小角色。
身体的记忆是顽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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