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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谈得兴起,韩信也不便再藏着掖着,对萧相国发起了牢骚:汉王真是大材小用。
“本相观韩都尉英武挺拔,难道韩都尉专长兵学吗?”
“相国大人慧眼,在下一心沙场扬名、建功立业!
只是苦于不得重用,效死无门……”
“哦?既是这样,若韩都尉果有将帅之才,那本相自当不遗余力向汉王举荐,你且放心!”
“那就有劳相国大人一试在下深浅……”
韩信既如此自负,萧何也对他青眼有加,他赶紧请韩信坐定。
其实,萧何对兵学也是外行,但是他自信能够明辨是非贤愚。
“请问韩都尉,法家之行于兵家,是否得其所宜?”
“回相国大人,兵家自是重法家之术,《孙子》‘令之以文,齐之以武’、太公《六韬》‘定名实,明赏罚’是也,《尉缭子》亦曰:‘号令明,法制审……明赏于前,决罚于后。
’又谓用法当一视同仁:‘当杀而虽贵重必杀之,是刑上究也;赏及牛童马圉者,是赏下流也。
’《孙膑兵法》:‘夫赏者,所以喜众,令士忘死也。
罚者,所以正乱,令民畏上也’……但我兵家又绝不等同于法家,起码今日的兵家太过看重法家之术,算不得真正的兵家。
法家之繁刑厚敛、刻薄寡恩,行于一时为易,效于一世则难!”
“请韩都尉不妨细言……”
“《孙子》道兵家之五事曰:‘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法在最末,不言而明。
又《孙子》谓兵之‘七计’,也即是兵家取胜的七大要素:‘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法令居于其次……《吴子》亦道:‘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六韬》则曰:‘刑繁则民忧,民忧则流亡’……”
对于法家的繁苛滥刑,韩信有切身体会,于是他便又跟萧何谈起了上次差点被杀的事,其实他的那点小过何至于死罪,强秦正是亡于繁苛滥刑。
“本相深以为然,今日我们且不可再重蹈秦人覆辙了,这可是我们当下治军的软肋!
韩都尉有何良策?”
“回相国,其实这些都已经是前贤所讲论过的了,《吴子》道,‘法令省而不烦’,只是让士卒们明白最基本的赏罚原则就好,不可一味捆缚他们的手脚,使之畏首畏尾,唯恐动辄得咎,如此将帅何以得士卒死力,这仗还怎么打得赢?太公《六韬》也明示将帅应爱人如己,法内施情,‘赏罚如加于身,赋敛如取于己’;《尉缭子》亦道:‘先廉耻而后刑罚,先亲爱而后律其身’……”
“正是,商(鞅)君、韩非子如此法家大贤亦难免刑戮之祸,究其根源也是自取其祸!
只是吴子又何以身遭大戮?”
“相国所问极是!
不过吴子之抱负非常,出将入相,并不纯为兵家,故而亦非因用兵家之术治国而罹祸!
《老子》曰:‘以正治国,以奇用兵。
’吴子治兵另有一套——昔日魏武侯问吴子曰:‘严刑明赏,足以胜乎?’吴子回答道:‘严明之事,臣不能悉。
虽然,非所恃也。
夫发号布令而人乐闻,兴师动众而人乐战,交兵接刃而人乐死。
此三者,人主之所恃也。
’……”
“嗯,吴子果不愧为兵家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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