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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自己亚洲王子般的温和,可你要是冒犯了他,他会把你的脑袋给揪下来。
再回来谈谈莫里斯·赫布斯特。
拉维尔斯坦每次组织学术会议,都将他列为上宾。
他是第一个接到邀请,也是第一个接受邀请的人。
每一次参加拉维尔斯坦的学术会议,莫里斯都要宣读论文。
他满脸沉思,镇静自若,沉稳矜重;说话从容自若,不急不慢,不慌不忙。
他的下巴蓄着方方正正的白色大胡子——嘴上没有胡须——看上去就像我五十年前看到的密歇根农民。
赫布斯特也曾师从于达瓦尔教授,但由于不会希腊语,他永远都不能称自己是一个当之无愧的达瓦尔门徒。
他教授歌德的作品,写过一本论述《亲和力》的著作,可奇妙的是——奇妙之事总是层出不穷——他也酷爱玩纸牌、掷骰子,而且经常是去拉斯维加斯玩。
拉维尔斯坦尤为钦佩那些嗜赌如命之徒。
而我对赫布斯特的印象也不错。
我说不清这是为什么。
他好赌,一玩起二十一点来就把持不住自己。
他一面悼念亡妻,一面不忘追女人,但他从不替自己饰非掩过。
不错,他是像答应妮哈玛的那样供养着一家老小。
可是,孩子们对他追女人、对他的风流韵事,知道得一清二楚。
妮哈玛死后,总是有这个或那个女人住到家里。
女人们从全国各地给他打电话。
他十分冷静——不慌不忙,静观其变。
他一头白发,卷卷的,波浪似的,红光满面。
他看上去很健康,可他做过一次心脏手术,这才保住性命。
你要是问他问题,你得等,等他组织好答案。
他或许端坐着一动不动,考虑答案长达五分钟之久(有好几次我为他计时)。
他头脑冷静,十分谨慎,非常健谈。
他生于德国,专门研究德国思想家。
可他对那些思想家从没像对女人那样入迷,但自打妻子死后,他和一个女人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关系。
这个女人的丈夫没有一点儿耐心,可面对他们每天晚上长时间的通话,他只有一忍再忍。
要是没有电话,拉维尔斯坦的精神生活会怎么样呢?拉维尔斯坦比较喜欢法语表达。
他说:“我不能称莫里斯为好色之徒。
他是一个真正的讨女人欢心的男人。
这是天命使然。”
五年前,医生对赫布斯特说,他的心脏已经衰竭。
他被加入心脏移植等候名单,不过被优先考虑移植。
就在他还有一个星期可活的时候,密苏里州有一个摩托车手死于车祸。
这个小伙子的器官被摘了下来。
从技术上讲,这些移植都大获成功。
莫里斯的胸腔里装着另一个男人的心脏,这是有人性的表现。
人可以接受配型成对的陌生人的皮肤进行移植。
但是,心脏截然不同,这一点我们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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