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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米考伯先生家的家具是怎样卖掉以补贴家用的,也不知道是谁卖掉的,我只知道反正不是我。
不过,家具确实是卖了,用一辆大货车拉走了,只剩下一张床、几把椅子和一张餐桌。
我们—米考伯太太、她的几个孩子、那个“苦儿”
,还有我自己—就用这几样家具,在温莎台那座空房子的两个客厅扎了营,日日夜夜在那里生活。
我不知道这样住了多久,但我觉得住了很久。
最后,米考伯太太决定搬进监狱住,因为米考伯先生已经弄到一个单间。
于是,我就把房子的钥匙交还给房东,房东收到钥匙很开心。
他们的床铺都被送到王座法庭监狱里去了;我则在离监狱围墙不远的地方租了个小房间,安下了自己的床铺。
我对此非常满意,因为我和米考伯一家人患难与共,如今已经难分难舍了。
他们也给那个“苦儿”
在附近租了个便宜的住处。
我住的是房子后部一间安静的阁楼,屋顶是斜的,可以俯瞰贮木场的宜人风景。
我搬进来住下的时候,想到米考伯先生的困境终于演变成灾难,便觉得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这段日子里,我仍然在默德斯通和格林比公司干着同样的工作,面对同样的工友,怀着同样的屈辱与不甘,就像初来乍到时一样。
我每天在仓库进进出出,吃饭时间还在街上溜达,我在此期间见到了许多孩子,但从未结识过一个,也从未跟其中任何人说过话,这无疑是一件幸事。
我的生活仍然不幸,但我从未表露出来,仍然独来独往,自强自立。
我意识到的变化只有两处:一是我的衣服比以前更破烂;二是我已经对米考伯夫妇的忧虑大大减轻,因为他们的一些亲友在他们的艰难时刻伸出了援手,他们在监狱里的日子过得比多年来在监狱外的日子还舒服。
通过某种安排,我这时可以常常同他们一起吃早饭,但其中细节我已经不记得了。
我也不记得监狱早晨什么时候开门放我进去的。
我只记得,我通常会在六点起床,在等待监狱开门的那段时间,我喜欢去老伦敦桥闲逛。
我常坐在桥上石质护栏的壁凹里,观看过往的行人;或者趴在护栏上,望着阳光洒在水面,如同万点碎金,照在纪念碑[8]上,如同点燃了顶端的金色火焰。
那个“苦儿”
有时同我在这里碰头,我会给她讲一些关于码头和伦敦塔的惊悚故事。
关于那些故事,我只能说,我希望自己当时相信它们是真的。
晚上,我常常会回到监狱,陪米考伯先生在广场散步,或者陪米考伯太太玩纸牌,听她回忆爸爸妈妈。
默德斯通先生是否知道我在哪儿,我说不上来。
我从未向默德斯通和格林比公司的人提过这些。
米考伯先生虽说渡过了最危急的关头,但因为过去签订的某种“契约”
,他依然麻烦缠身。
我常听人说起这种契约,现在想想,那一定是他从前跟债主签订的某种和解协议[9]。
我记得,我当时完全不明白那种协议是怎么回事,甚至将其同把灵魂出卖给魔鬼的契约混为一谈,据说这种契约曾在德国流行一时。
最后,不知怎的,这份文件似乎不构成问题了,反正不再是先前那种拦路虎了。
米考伯太太告诉我,她的“娘家人”
已决定,让米考伯先生根据《破产债务人法》[10]申请释放。
据她估计,那样一来,大概六个礼拜之后,米考伯先生就自由了。
“到时候,”
米考伯先生说,他当时也在场,“老天哪,我敢说我手头就有钱了,就可以过崭新的生活了,如果—简言之,如果哪天时来运转的话。”
我现在回想起,大约在那个时期,本着凡是有可能的事都要努力争取的态度,米考伯先生写了一份请愿书给下议院,请求修改监禁无力偿债者的法律。
我之所以写下这段回忆,是因为对我来说,它可以作为例证,说明我的创作方法:我将从前读到的书中情节融入我那面目全非的生活,将街头巷尾的所见所闻和男男女女的点点滴滴编成自己的故事;它还可以说明,我在写这部自传时不知不觉发展出的主要创作特点是如何逐渐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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