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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此法者,可能“非”
彼法和“反”
彼法也。
合彼法者,可能“非”
此法和“反”
此法也。
金先生要依据哪门哪派之法来裁决“不容忍”
的对象?包括裁决上述他那句话最后两个字的可“容忍”
与否?即便今后有某种绝对统一之法(其实永不可能),从动态和发展的辩证观点来看,成法也并非一成不变,不可一劳永逸,总是被各种“超语法、非语法、反语法”
(笔者语)的语言实践所推动,得到一再的调整和改写。
那么在新法达成之前,所有为旧法不容的语言新现象(不包括无谓的胡言乱语),不就是“超语法、非语法、反语法”
的创新有理吗?没有这种创新,不断发展的语法何来?天上掉下来的?资格金先生认为谈语言理论“不该是文学家的义务”
,这可能过于傲慢。
文学家天天写字,只能在个别语言学家的指挥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么?陈寅恪、钱穆等史学家可以对语言学界很多主流性说法摇头,文学家就只能紧跟和拥护这些说法么?当今非西方的各种本土经验需要突破遮蔽,需要合身的理论描述。
即便在西方,经过几个世纪以来对逻各斯主义传统的反思,现代科学成果和现代人文成果大量涌现,理性至上主义、逻辑至上主义、语法至上主义(语法是理性与逻辑在语言中的体现)等等神位已经动摇。
很多学术成规,包括语言学的成规,不再自动有效。
可惜的是,诸多思想新营养倒是一直被某些语言学家拒之门外。
金先生说“专业外人士谈专业问题免不了要被专业人士笑”
,又说“外行领导内行也请虚心、慎重”
。
这都是有益的提醒。
我并没有想要“领导”
他,更知道像这样的讨论不可能短期内形成共识,谁都不可能轻易说服对方。
但金先生如果多看看中外语言学界的情况,就可知道他并不能代表语言学界(再约定:指语文学界),而且他面对着一个行内和行外大大的“他们”
,不光是韩少功式的几个“外行”
。
所以批评应冷静说理,应尊重不管是不是同行的一切对手,不必一口恶气撒到他大为不屑的“中国现当代作家和媒体”
身上来。
以上拙见,仅供金立鑫先生参考。
2006年10月
(最初发表于2006年百度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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