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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实际上否认了人除了物质需要以外还有任何精神上的需要,这就无形中把人和动物等同起来了。
怪不得孟子要痛斥墨家为“禽兽”
。
显然,代表着早夭的尊神文化的墨家学说,包括其反艺术的美学观,实不足以与早熟的礼乐文化相抗衡,所以虽也显赫一时,但终不过是昙花一现。
有意思的是,反倒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却或多或少地对墨家表示了同情。
法家也认为,同事物的实用价值相比,艺术和审美远非重要的。
在他们看来,千金之玉卮,通而无当,不可盛水,便不如至贱之瓦器[496];而郑人买椟还珠,晋人爱妾贱女,便正是吃了重文轻质、因美害用之亏[497]。
法家之集大成者韩非不但认为“糟糠不饱者不务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绣”
[498],而且认为礼乐勃兴则乱法,文章奢侈则失国,不务听治而好五音则穷身之事[499],艺术和审美成了以法治国的大敌。
在“非乐”
这一点上,法家比墨家有过之而无不及。
的确,就其对礼乐文化和儒家学说的批判而言,法家较之墨家也更为深刻。
在韩非看来,所谓人际关系,根本不是儒家所标榜的“仁爱”
,而是在这“仁爱”
面纱掩盖下的“利害”
;也根本不是儒家所推崇的“礼让”
,而是在这“礼让”
背后深藏着的“算计”
:“君以计畜臣,臣以计事君”
“害身而利国,臣弗为也;害国而利臣,君不为也”
。
[500]就连被儒家看作为仁之本的血亲关系也如此:“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矣。”
[501]韩非直面惨淡的人生,清醒地洞见宗法体制之下人际关系中冷酷的一面,以直率得近乎可爱的口气说出让人冷彻心脾的道理,这在其美学观上表现得特别明显。
被儒家充分肯定,认为可以协调人际、维系群体、使人感到亲爱和谐的艺术和审美,在韩非看来不过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伪善”
和“矫饰”
;而儒家之所以需要这种审美形式的外在装饰,正说明他们的伦理道德和政教体制并不那么美好,并不那么干净,并不那么高尚,并不那么纯洁。
“和氏之璧不饰以五彩,隋侯之珠不饰以银黄,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之”
,所以“恃貌而论情者,其情恶也;须饰而论质者,其质衰也”
,儒家以“礼”
“文”
(乐)为其“情”
“质”
之“貌”
“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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