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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建同姓”
[415],殷王室也就“尊而不亲”
[416]了。
所谓“尊而不亲”
,是指殷王与诸侯之间并无血缘关系;所谓“以国为姓”
和“以业为氏”
,则正是指居住的区域或从事的职业代替血缘关系成了划分民人姓氏的根据。
氏族社会和宗法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因素——血缘关系遭到如此严重的破坏,直接起因可能是由于一大批散之四方、靠技艺谋生的手工业工人的出现,他们插进各地氏族部落之中,破坏了氏族组织的纯洁性。
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同业关系远比血缘关系重要,于是才出现了以职业为姓氏的现象。
此外,既然连马缨和篱笆的制作都有了专门的工匠(繁氏、樊氏),则当时手工业分工之细已略见一斑了。
而这种过细的分工,又只有当他们的产品是作为商品来生产时才有可能。
事实上,殷代商业之盛是空前的,甚至有的庙宇也变成了市场。
所谓“殷人贵富”
[417],“胜而无耻”
[418],正是重农的周人对重商的殷人的指斥,以至相沿成习,竟直呼“贾人”
(生意人)为“商人”
[419]。
到周代,殷人的土地和奴隶买卖制度及契约观念才被有效地控制在不致危及宗法体制的限度之内。
[420]
总之,殷代社会的氏族组织开始解体,商品经济相当发达,并已拥有大量劳动奴隶[421],这确乎是一个相当发达的奴隶制国家。
然而,在公元前10世纪,当西方奴隶社会还只是微露曙光时,中国奴隶社会便过早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实际上,殷代奴隶制社会一开始就遇到中原农业文化的强烈对抗,游牧民族入主中原的过程,总是体现为一个被同化、被消融的过程,就连那突破氏族血缘关系最为得力的商业和手工业,也终于成为一种姓氏或种姓,被血缘关系世代凝结为宗法关系了。
也许,一个从渤海岸边来到内陆中原的游牧民族,根本不可能像一个从北方大陆移居地中海区域的游牧民族那样将奴隶制文化发展到它的顶峰,而是一开始就选择了一条将奴隶制因素封闭起来的道路。
因此,殷商以后,中国过早地向封建社会过渡。
由于这样大的一个提前量,起步于西周的中国封建社会确实步履艰难,道路曲折;直到中唐以后,才算真正成熟,定型为大一统的超级稳定结构。
这样一种特殊的历史演变过程,决定了中国古代文化史、哲学史和美学思想史的演变规律和线索,与西方迥然异趣;而西周文化作为三千年封建文化的始端,也就表现出了自己独特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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