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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棋书画”
是一个有修养的人必备的才具,倒不一定表示这个人有多方面的个人天赋,人们只能像孔子所说的那样“游于艺”
[93],将之作为一种业余爱好“玩玩”
而已,倘为此而陷入迷恋,那就是“玩物丧志”
,要被视为不超脱,献身于艺术则更将堕入下流,降为“艺人”
“艺匠”
之列,与妓女倡优为伍了。
忧患意识和乐感意识在道家,特别是庄子的思想中也有十分鲜明的表现,但两者的结构关系不同。
在庄子这里,成为目的的不是礼治和德治,而是作为内心自由感的“乐趣”
;庄子感到忧患的也不是古圣先王礼法的崩坏,而恰好是这种虚伪的礼法对人的自然本性的破坏和禁锢。
道家对原始蒙昧时代无拘无束的自然状态所抱的不切实际的向往之心,使他们在面对严酷现实时消极遁世,到主观幻想的自由驰骋和由此带来的自得其乐中寻找精神安慰,但又时刻感到现实对这种平静心境的干扰。
所以与儒家忧患意识不同,道家的忧患意识是来自于精神理想的自由自在和现实生活网络的强制性之间的矛盾,而不是硬性的宗法政治与软性的礼乐文化的矛盾;道家的乐感意识是在想象中精神生活摆脱或超越现实生活的愉快,而不是对现实的政治伦理关系感到适应的愉快。
但归根结底,无论儒家还是道家,他们的理想人格都是建立在群体意识之上的。
儒家把个人“自觉地”
消融于人与人的礼法伦常关系,道家则认为只有把人与人的伦理关系还原为天地万物的自然关系(“道”
),才能真正使人在群体关系中“不改其乐”
。
在道家这里,“自然”
不是人与人的关系中的中介物,相反,每个人都只不过是“自然”
系统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尘埃。
正如道家的“道”
并非西方自然哲学的“物理学之后”
,而是中国伦理哲学的“伦理学之后”
一样,道家的“自然”
也并不是西方人眼中抽象的科学自然,而是中国人眼中的感性的人性自然,它是那么富于人情味,它简直就是人的象征,但不是个体的人,而是群体的人(社会)的象征。
因此,道家的“天人关系”
并不是实现人与人的关系的手段,它本身实际上就是一种“人人关系”
,只不过采取了一种对象化和拟人化的形式。
正是这种对象化的象征的方式,使道家精神成为儒家精神的互补结构,它是儒家本身所包含的“道不行,乘桴浮于海”
[94]的思想的发挥。
与儒家所强调的“自觉”
一样,道家所强调的“自由”
也不能真正看作个体人格的确立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完成,而恰好是要把人消融于自然之中,来为群体的和谐无争扫除个人自由意志的障碍。
儒、道都是要用群体意识来吞没个体意识,一个将自由等同于服从社会法则,一个将自由等同于服从自然规律,二者缺一整个群体意识的精神大厦就要倾斜、崩坍。
所以儒家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主导思想从来没有真正达到过“独尊”
的地位,总是有道家作为它的补充。
郭沫若甚至认为庄子思想是从儒家思想演化来的,这并非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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