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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
布里肖接着说,“斯万不是在这里碰头他未来的妻子的,在那场把韦尔迪兰夫人第一处宅邸毁了一大半的灾难[87]以前,他俩也只有在最后那段时日才在这儿相见。”
刚才在车上瞥见布里肖那会儿,我很怕布里肖会以为我是在摆阔,既然这位大学教师没车,我觉得让他看见我坐车来就更不合适了,所以我匆匆关照了司机一句,就赶紧下车,想赶在布里肖看见我之前离车远一点。
不料司机没听明白我说什么,特地过来问要不要来接我;我赶忙回答一句“好的”
以后,对坐公共马车来的大学教师格外表现得敬重有加。
“噢!您是坐汽车来的。”
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
“哎哟,真是碰巧了;平时我从不这样。
我不是坐公共马车,就是步行。
不过今晚您要是能赏脸坐这旧车,我就真是太荣幸了。
可能会有点挤,不过还是请您一定赏个脸。”
反正,我心想,捎他一程我也没什么损失,阿尔贝蒂娜在家里,我总得回家不是。
有她在这么个没人会来看她的时候,待在我家里,我就可以像下午那样自由支配我的时间了,下午那会儿,我知道她就要从特罗卡代罗回来,而我并不急于见到她。
可也像下午一样,我毕竟意识到我有了个女人,回家时体验不到孤独带来的那种激奋了。
“承蒙召邀,敢不从命,”
布里肖回答我说,“您刚才提到的那个时节,咱们的朋友住在蒙塔利韦街,精致的底楼,连着中二层,前面是花园,当然谈不上豪华,但我以为比威尼斯的使节酒店还体面。”
布里肖告诉我,当天晚上在孔蒂河畔(这是韦尔迪兰夫妇迁入此处新居以后,他们的信徒们对这个沙龙的称呼)有一个排场很大的音乐派对,是德·夏尔吕先生一手操办的。
他还说,我说的那个时节,小核心里是另一批成员,路数也不一样——不光是由于信徒们更年轻的缘故。
他跟我说了埃尔斯蒂尔玩的恶作剧(他管它们叫“纯粹的闹剧”
),比如说有一天,埃尔斯蒂尔先是假装临时有事离去,然后扮成临时雇用的大厨跑进来,一边递盘子,一边凑在满脸一本正经的皮比斯男爵夫人耳边,说了好些不堪入耳的话,男爵夫人听得又惊又恼,脸涨得通红;尔后,他在晚宴快结束时又溜了出去,叫人把一只盛满水的洗澡盆抬进客厅,等大家纷纷离席过来看个究竟的当口,他一丝不挂地从盆里爬出来,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还有几次,大家都穿着埃尔斯蒂尔设计、剪裁、着色的纸制服装——这是他的拿手好戏——来吃晚饭,有一次布里肖身着查理七世宫廷显贵的服饰,脚上穿一双尖长的翘头鞋,另一次穿的是拿破仑一世时期的服饰,埃尔斯蒂尔用封信的火漆,给他做了荣誉勋位勋章饰带。
总之布里肖脑子里想的是当年的客厅,宽敞的窗户,沐浴在中午阳光中的低矮的、得换掉了的长沙发,所以他声称他喜欢的就是那样的客厅,就是觉得它比现在的客厅好。
然而,我心里明白,布里肖说的客厅——正如教堂这个词指的不仅是一座宗教建筑,而且是聚集在一起的那些教徒——指的不仅是那个中二楼,而且是经常聚集在这儿的人,是他们来这儿寻找的特有的乐趣,在他的记忆中,这些乐趣就赋形在人们下午来这儿时,期待看到韦尔迪兰夫人端坐其上的长沙发上,在花园盛开的栗树花上,在壁炉架花瓶里静静等候姗姗来迟的女主人的康乃馨上——它们绽开粉红色的花朵,仿佛在笑盈盈地欢迎来宾,向他们亲切致意。
但是,如果说那个客厅在他心目中比现在的棒,那或许是因为我们的脑子就像神话中的普洛透斯[88],不肯就范于任何形状,即使到了社交领域,也会冷不丁撇下一个好不容易才缓慢地臻于完善的沙龙,宁可去喜欢一个不如它出色的客厅,这就好比,尽管奥黛特在奥托[89]那儿拍的润饰过的照片上显得很高雅,穿着下摆很宽的紧腰连衫裙,头发由朗代里克卷烫过,但是斯万更喜欢的还是另一张在尼斯拍的小照,那上面她披着亚麻布的肩巾,蓬乱的头发从绣着三色堇、缀着黑绒蝴蝶结的草帽里钻了出来,虽说时尚的打扮使她年轻了二十岁(女人在老照片上一般都会显老),但那模样还是像个小侍女,就是年龄大了二十岁。
他说不定还高兴地向我夸夸其谈地说些我不知道的事情,让我知道他品尝过好些我无从体验的乐趣。
他要想这么做,是挺容易的,他只要随口说出两三个已经故世的人的名头,用他那种故作神秘的口吻,说几件他们的趣闻逸事,我就会揣摩他当年究竟是何许样的人物,就会觉得人家告诉我的关于韦尔迪兰夫妇的那些情况,都过于粗疏,过于简略;比如就说斯万吧,我早就认识他,可我一直对他没有多加注意,事不关己时根本想不到去注意他,他在等妻子回来吃饭的当口留我陪他,给我看他收藏的好东西,可我从没认认真真听他说些什么,现在我才知道,他的谈锋之健,其实是不比古代最雄辩的演说家逊色的。
在韦尔迪兰府邸跟前,我瞥见德·夏尔吕先生正腆着个大肚子朝我们走来,一个小流氓大剌剌地跟在他后面。
现在他所到之处,都会有这种地痞流氓冒出来,跟他形影不离,即便在看似偏僻的地方,也不能幸免。
因而这位高头大马、大腹便便的男爵,走到哪儿都有人陪侍左右(由不得他分说,但好歹保持一点距离),就像鲨鱼总有舟鰤[90]伴着,总之他与在巴尔贝克第一年的那个神情严峻、做出一副男子气概的倨傲的陌生人已判若两人,在我眼里,他就像一个处于另一公转周期,但已露出满盈相态的天体,周围伴随着卫星,或者说像一个重病缠身的病人,而几年前病初起时,还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脓疱,很容易遮掩,也看不出问题有多严重。
虽说布里肖动了手术以后,原先以为要失明的眼睛,稍稍恢复了些许视力,但我不知道他是否能看清寸步不离跟着男爵的小混混。
不过反正这也不相干,因为自从拉斯普利埃尔[91]那会儿以来,尽管布里肖挺喜欢男爵,但他每回见到德·夏尔吕先生在场,总有几分不自在。
想必每个人都是这样,都会另有一条外人意想不到的生活道路在暗中延伸。
然而我们往往会被谎话所迷惑,充斥日常谈话之中的谎话,或是想掩饰一种恶感、一份私心,或是要隐瞒一次不想为人所知的造访、一段必须瞒住妻子的风流韵事,然而谎言毕竟难掩真相,正如好名声难掩坏习性——人家早晚还是会看出端倪的。
见不得人的生活习性,可能会经年不为人察觉,但一次夜晚的河堤偶遇就会让它暴露出来,而且往往一开始你还懵懵懂懂,直到某个知情人告诉了你内情,你才恍然大悟。
这时你会感觉到,面临的已经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种变态狂。
德·叙尔吉·勒迪克夫人[92]的道德观念层次很低,两个儿子干的事无论多么卑下,只要跟她说是有利可图的,她都可以放任不管,因为在她看来,人要谋利是天经地义的。
但当她得知德·夏尔吕先生有一种时钟般精准不变的癖好,每回见到他们时总要捏他们的下巴,还要他们也来捏他的下巴,她就不许他们再上这位先生的门了。
她感到了一种说不清楚的生理上的恐惧,暗自纳闷这位平时关系不错的邻居,会不会染上了食人肉的毛病,所以见男爵一再问她“什么时候可以见到那两个孩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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