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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今晚不理一下卡特利兰?”
他问她,“我挺想要一朵漂亮的小花儿。”
她答话的神情里,有几分赌气,又有几分神经质:
“不,亲爱的,今晚不弄卡特利兰,你不是知道我不舒服吗!”
“也许弄一下会好些呢,不过好吧,我听你的。”
她请他出去时把灯关了,他又帮她把**的帷幔放下合拢以后才告辞。
但他回到家里时,突然有了个念头,说不定奥黛特今晚在等一个人呢,她的疲倦是装出来的,要他关灯是让他相信她就要睡了,而等他一走,她马上就去开灯,让那个要在她身旁过夜的男人进来。
他瞧瞧钟,离开她家大概有一个半小时了。
他重又出门,乘上一辆出租马车,停在离她家很近的一条小街上,她的寓所后面临着的街正好跟那小街垂直,他有时候就跑到这条街上来敲她卧室的窗,让她来给他开门;他走下马车,四周寂寥而黑暗,他才走了没几步,就冷不丁发现几乎到她家门口了。
在临街所有那些早已熄灯的黑洞洞的窗户中间,只见有一扇还透出——在宛如榨挤着神秘的金黄色果汁的百叶窗片之间——照亮那个房间的灯光,曾经有多少个夜晚啊,他刚进街口远远地望见这灯光,就感到心头充满欣喜,觉得它在对他说:“她在这儿等你呢。”
而现在,它使他感到痛苦不堪地对他说:“她在这儿,和她等的那个人在一起呢。”
他想知道那人是谁;他蹑手蹑脚地沿墙壁走到窗前,可是斜着的百叶窗片挡住了视线,什么也看不见;但他听到在深夜的寂静中有两个人轻轻的说话声。
不用说,这灯光和低语声使他感到痛苦;瞧见这灯光,他想象着窗后那两个不见身影但令他厌恶的家伙在它金黄色的光晕中动来动去,而这隐隐约约的对话声,让他知道在他离去后才来的那个人在场,明白了奥黛特的虚情假意,以及她此刻和那人在一起两人有多快活。
然而他还是庆幸自己来了:曾经折磨得他非从家里出来不可的那种痛苦,在失却暧昧意味的同时,也失却了它的酷烈,既然奥黛特生活的另一面,当时曾让他突然起疑而又无能为力的另一面,此刻被他堵截在这儿,被灯光照得雪亮,在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的情况下被禁闭在这个房间里,他随时可以进去抓住它、俘虏它;要不,他可以干脆去敲百叶窗,就像他平时来晚了常做的那样;这样起码好让奥黛特明白他已经都知道了,他看见了灯光,听见了声音,而且他,刚才还被他们耻笑蒙在鼓里的他,现在眼看着他们聪明反被聪明误,阴错阳差地着了他的道儿,只以为他还离得远远的,其实他这就要去敲百叶窗了。
因而,此刻让他体验到近乎快慰的感觉的,并不是疑窦的消释和痛苦的缓解,而是一种智力上的乐趣。
虽然他从恋爱以来,青年时代对各种事物抱有浓厚兴趣的好奇心重又稍有露头,但仅限于和想念奥黛特有关的事物,现在,妒意唤醒了他勤勉的青年时代的另一种心理反应,就是探究真理的热情,但现在的所谓真理,只是他和情妇相关之事的真实情况,这种真实情况没有她就无法探究,它是纯粹个人意义上的,其独一无二的对象价值无限而且几乎具有一种超脱私利之美,那就是奥黛特的一举一动,她的交往过从,她的计划,她的过去。
在斯万的各个生活阶段,他一向觉得拿一个人的琐事俗务、日常举止来说长道短是没有意思的,他认为这是无聊,平时人家说给他听,他即使在听,也是兴味索然;他觉得这是最让人感到乏味的时候。
但是在这段非同寻常的恋爱时期,个人变得无比重要、不容忽视,他感到好奇心在自己身上苏醒,虽说范围不出一个女人的日常消遣、生活琐事,但它正是当年他对历史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好奇心。
站在窗外探头探脑,在今天之前还是他不齿于做的事情,现在谁知道呢?说不定到了明天,诱使不相干的人提供旁证,买通仆人,躲在门口偷听,都会俨然跟辨读文本、对照见证、阐释文物一样,被他当作具有某种真正学术价值、适用于探求真理的科学研究方法呢。
正要敲窗的当口,他想到奥黛特就此会知道他起过疑心,到过家又回来,还在街头踯躅过,想到这些,一时间他不由得感到了羞愧。
她常对他说她最不喜欢妒心重的男人,最讨厌鬼鬼祟祟打探对方行踪的情人。
他要做的事情实在笨拙得很,她会记恨他一辈子的,而此刻,只要他还没敲窗,她虽说对他不忠实,但也许还是爱他的。
耐不住气,图一时之快,可能到手的幸福就会毁于一旦!可是,了解真相的愿望不仅更强烈,而且他觉得更崇高。
他知道,他哪怕牺牲一生的幸福也非看个明白不可的真实情况,就在透出灯光的窗子后面,犹如在一部珍贵手稿的烫金封面下面等着研究者去看,面对艺术资料如此丰赡的文献,查阅它的学者怎么能不怦然心动呢。
他感受到一种了解真相的快感,满怀**地要到这部独一无二、转瞬即逝而又弥足珍贵的文献里去寻觅真相,这部书页近乎透明的文献是那么温暖、那么美丽。
再说,他感觉到——他迫切地需要这种感觉——自己和他俩相比所占有的优势,也许就在于他并不特别在乎自己是否知道,他真正在乎的是能够让他们明白他知道了。
他踮着脚去敲百叶窗。
里面的人没听见,他敲得更响些,屋里的低语声戛然而止。
发问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斯万在他认识的奥黛特的朋友的嗓音中间搜索,想辨认这是谁的声音:
“谁啊?”
这声音听上去好像并不耳熟。
他又敲了敲窗。
先是窗子,然后百叶窗打开了。
事到如今,已经没有退路了,既然她马上就什么都明白了,那他还是别显得过于狼狈,别让人看出他醋意和好奇心太重为好,所以他干脆装得若无其事、挺快活地大声说道:
“别费事了,我刚好路过,瞧见灯还亮着,就想看看您是不是还不舒服。”
他抬眼望去,只见两位老先生站在窗口,一位擎着盏灯,所以斯万看清了房间,那是一个陌生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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