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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美国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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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见美国人在歌唱,听到了各种各样的颂歌。
——惠特曼
在所有的文学形式中,在所有于大西洋西北部创作的文学体裁中,美国诗歌几乎没有形成美洲大陆特有的内容、色彩和生命力。
除了惠特曼(然而许多读者都没有发现惠特曼是美国精神的代表),除了少数关于地方或种族方言的诗歌,以及一些涉及本国特有场景和主题的诗歌,大多数美国诗歌都可能是由英国不知名的诗人撰写的。
美国诗歌的派生性、依附性和次要性不足以证明美国部分诗人的卑微,反而能说明英国诗歌的力量过于强大。
我们常以美式思维写出散文,却以英式英语演绎出来。
诗人在其居住的国家,或这个国家的某个地区,常常找不到自己的归属感,就好比一个法国人、一个德国人或一个英国人感受到的自己的国家那样,与爱国主义无关。
除非用爱国主义创作音乐,缪斯女神向来都很鄙夷它。
毕竟,一个诗人最重要的是职业本身,而不是国籍。
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富含诗意且感情充沛的诗人是菲利普·弗伦诺,他生活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因为几首浪漫风格的短诗而被世人所知,假若在他之后不再出现抒情诗歌鼎盛时期,他对世人的影响可能更为深远。
《野金银花》和《印第安人墓地》颇有一种淡淡的诗意。
威廉·卡伦·布莱恩特是那个时代颇负盛名的诗人。
同查特顿一样,他早早地写了关于死亡的诗歌——《死亡随想》,看起来可能是对英国墓园派诗人的模仿,然而这是他自己原创的佳作。
查特顿英年早逝,而布莱恩特的事业则开始于对死亡艺术的追求。
作为《纽约晚邮报》的编辑,布莱恩特在纽约的报界很受尊敬,且占有一席之地。
他一生都在写好诗,如同他的第一首诗歌那样,技巧娴熟、思维新潮。
他的佳作多为轻快的自然诗歌,比如《致水鸟》。
距离布莱恩特的办公桌不远的一间办公室,有一位可以称得上近几年美国文学史上,甚至是世界文学史上最奇怪的诗人,他就是爱伦·坡。
他的诗集非常薄(无疑是因为新闻工作占据了他太多的时间),但它们皆以出色的题材而闻名,其中最好的作品可能有十到十二卷(包括《伊兹拉菲尔》和《致海伦》),蕴含了一种神秘感及难以言喻的魔力,只有真正的诗人能够表现出来。
在其擅长的文学领域里,爱伦·坡是一个能力卓绝的诗人,他的思想闪闪发光,与柯勒律治的思想交相辉映,与许多真正的诗人一样,他们从不标榜自己能与但丁和莎士比亚匹敌。
我们在前面某页曾说过,“逊色”
不是一个足够好的词,虽然天文学家用它来指星星(表示“渺小”
)。
诗人的分级与军事等级的划分类似,从陆军元帅排到军士。
诗人很反感人们对他进行评级。
一个诗人,一个用英语写作的诗人,他肯定有过人之处,才能站在英语诗歌界最精美的花园之顶。
而爱伦·坡就是这样一位诗人。
波德莱尔和马拉美将他的作品优雅地翻译出来。
听过悦耳动人的英语诗歌的人,谁不会被诗词中不朽的魅力所吸引呢?比如《伊兹拉菲尔》中精美的诗句(伊兹拉菲尔是以心为弦的天使):
是的,天堂属于你;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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