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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但没有把法语改造成功,而且把它变得做作、僵硬。
他们创立的法国古典韵文一直传到了19世纪,才被“自由诗”
作者和其他叛逆者打破。
在16世纪的七星诗社里有两位重要人物,分别是约阿希姆·杜·贝莱和皮埃尔·德·龙萨。
他们确立了法国韵文的格式,尽管它们已经过时将近两个世纪了。
不仅如此,他们的诗作还传入我们的文学中,如同一股文艺复兴的浪潮,拍打在英格兰的土地上。
斯宾塞翻译了杜·贝莱的《罗马怀古》,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诗人显然了解这些法国诗人。
他们是诗歌格式的实验者,过于看重诗歌的修辞,无视法国本土诗歌的优点,但他们并不缺乏人性和诚实的情感。
如果你认为法国诗歌冷漠、死板,那么请读一下杜·贝莱的《小狗的墓志铭》吧!
它的基调和感觉都像是19世纪的诗歌。
尽管16世纪的抒情诗显得僵硬和伪古典,在真挚感情的表达方面却比后面两个世纪的诗歌有更大的自由度。
后者变得过于冷淡而精确,全是理性,没有感情。
竭尽全力地推动法国诗歌产生这种变化的人,是马雷伯。
他既是诗人,又是批评家。
我们回头阅读他那些死气沉沉的诗歌时,会觉得他能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真是不可思议。
现代的灵魂要穿透那一层冰冷的玻璃隔板,才能看到维庸、奥尔良公爵查尔斯和克莱芒·马罗那温暖的人性光辉。
到此,让我们对法国诗歌略做评价吧,以便帮助我们理解所有的现代诗歌。
诗歌的韵律、格律和诗节是人为规定的词语形式。
但诗歌也是自然的产物,人们因为有需要而唱歌,而歌声来自民众的嘴唇和喉咙,他们可能对韵律学理论那种高深的著作根本一个字都看不懂。
因此,诗歌有两种来源:自发而成的和刻意创作的。
这两种作品的区分或者对立并不严格,民歌可能包含非常巧妙精致的艺术,而高雅“文学”
和精心编写的诗歌也可能充满对人生的感悟。
当我们所说的自发而成与刻意创作(两种定义都是非常模糊的)结合在一起时,就会出现完美之作。
弊端在于,诗人会非常关注格式的问题,流于形式主义,变得僵硬,扼杀思想,失去活力。
法国诗歌便是如此。
《牛津法语诗集》的编者说:“对秩序的热情……如同骑跨在诗人身后那匹飞马背上的幽灵。”
因此,很多法国诗歌,尽管辞藻华丽,读起来却是冷冰冰的。
在意大利,但丁将简朴的本土方言与复杂的诗句结构结成了至高联盟,但是在他之后的诗歌出现了僵化趋势。
英国诗歌是现代文坛最伟大的诗歌(这可不是什么语言学上的爱国主义,全欧洲的批评家都会同意“最伟大”
这个形容词的),一直都是那么自由、灵活、多变、忠于生活对话的自然韵律,并且同时做到了结构坚实和表面光亮。
18世纪,英国诗歌受到了法国诗歌的影响而过于重视文学形式。
幸好这只是暂时的情况,到了18世纪末期,英国诗歌恢复了天然的自由,并且在随后的一百五十多年里再也没有失去过。
因此,所谓的“自由诗”
在英语里面算不上什么新玩意儿,无论它们如何令人吃惊、违反常理,或者美丽迷人。
在德国,流行诗歌的传统一直未断,甚至经历了古典主义时期仍然可以延续下来,而歌德是其中的巨匠。
德国人将荷马和维吉尔的希腊-拉丁语六步格诗纳入其语言体系,成为全欧洲最渊博的古典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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