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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这似乎是一个无所不知的叙述者的客观的分析,而直到后来我们才意识到叙述者是在呈现爱玛的假设。
这种手法为讽刺提供了绝佳的机会,奥斯汀充分地利用了它。
乔伊斯在《画像》中也运用了自由间接引语的第三人称叙述,从而进入了斯蒂芬的思想却没有直接表明他已经这样做了。
[36]但是他对此的运用手法与奥斯汀的有明显的不同。
无论是陈述事情还是表述思想,《爱玛》中的叙事语言所具有的文体特征贯穿于整部小说的始终。
总的来说,爱玛的风格就是奥斯汀的风格。
而在《画像》的开篇中,叙述者使用了斯蒂芬的话语:乔伊斯开始所使用的语言、风格、习语并不是代表他个人典型语言特征的身份签名,也不是他自己思想的忠实写照,更不表明叙述者的智慧或愚蠢,而是为了服务于人物的性格特点。
[37]
尽管休·肯纳把这一手法称为“查尔斯大叔原则”
(UncleCharlesPrinciple)[38],但对于此尚没有什么高精准的描述语。
他如此说的原因是,《画像》中的人物描写曾引起温德姆·刘易斯(WyndhamLewis)的不满,他指责乔伊斯写得太过粗糙。
而刘易斯听腻了人们说乔伊斯是一个多么杰出的作家啊之类的话,就自告奋勇,准确而局限地指出一些乔伊斯使用的陈腐俗套和陈词滥调的例子。
在第二章的开头,查尔斯大叔“到那间修复的小屋里去”
(见译文P69),刘易斯认为,“修复”
和“小屋”
是二流小说中的用语,不是严肃的文学。
[39]但是,正如肯纳指出的那样,查尔斯大叔并不是把那房子修好,而是因为乔伊斯找不到更为合适的词语。
他是去“上室外厕所”
,而“修复”
一词正符合像查尔斯大叔这样的人物特征。
乔伊斯灵活而简洁的笔触表现出了人物言外之意的特征:叙事者并没有明确地表露其意图,只是用了一个典型的加洛林语(gian)单词。
这样的词查尔斯大叔自己也会用,确实有点陈词滥调,有点傲慢,有点不恰当且自命不凡,这个词被最笨拙地用到了它最微弱、最边缘的意思。
[40]这种“查尔斯大叔原则”
就是《画像》的显著特点,是它的文体原则。
其中的词汇、句子结构、措辞等都遵从于那位作为主角的“艺术家”
。
它们会随着这位艺术家的改变而改变,从而变得成熟、复杂、华丽、冗繁,与他的心智同步发展。
随着艺术家的成长,其文风也跟着成长。
毋庸置疑,通过把叙述的语言限制在中心人物惯用语言特征上的手法,乔伊斯绘制出了一幅比采用自由叙述的语言和措辞更为微妙得多的人物肖像。
这种方法本身隐含着一个概念。
与早期小说的角色支撑和叙事模式截然不同,这里的人物存在于一个介乎内在和外在之间的十字路口,介乎角色的个性自我(即他个人的内心语言和自我本位)和第三人称叙述者(即外在的框架本体,以外在世界的表面客观性为特征)之间,既不是完全的私密,也不是完全的公开。
这部小说的中心人物可能会认为这就是他的故事。
的确,此前小说的语言还从未有过与这种独特的角色观点和人物的语言习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尝试。
而通过保留第三人称的叙述风格,乔伊斯又成功避免了这种亲近可能会带来的自恋的利己主义倾向可能导致的沉闷。
[41]小说人物和叙述者之间总存在微小的但却十分重要的空间,更不用说人物和作者之间了。
由于保留了这个空间,乔伊斯避免了重蹈那些古老的人文主义陈词滥调的覆辙,形成了在历史、文化和意识形态的限制范围内完全原创的独立个体。
“啊,绿色的玫瑰”
通过实施“查尔斯大叔原则”
乔伊斯刻画出了一个令人称奇的斯蒂芬的“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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