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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举办新增培养单位培训班,提高新增试点院校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认识,使之了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与管理工作的特点及基本要求。
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实地考察申请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现场指导,统一其思想,提高申请单位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认识。
五、组织联合检查,开展调查研究
第一,及时了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办情况,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监控、指导。
鉴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尚处于试办、摸索阶段,教育指导委员会将联合检查目的,定位为以调查研究为主,检查工作为辅。
通过自检、联检、总结、报告,教育指导委员会不仅发挥了其指导、监督的职责,还从中归纳出一些培养与管理规律,并以教育指导委员会名义下发了一些文件,规范试点院校的培养与管理行为。
第二,积极开展评估研究。
评估对培养院校具有指挥棒的作用。
科学的评估方案对于今后提高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至关重要。
教育指导委员会十分重视评估工作研究。
这经历了一个从内容到步骤不断调整和完善的过程。
经过多次研讨,形成了包括培养条件等4个一级指标、学位点建设基础等13个二级指标和导师队伍结构等37个三级指标的评估指标体系及等级标准。
六、积极开展研究工作,以科研促培养
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科研立项指南,组织申报与立项,并于1998年11月开始启动。
截至2003年上半年,培养院校共撰写论文105篇,其中公开发表论文77篇,有3篇文章获得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编写案例75个;研制多媒体教学课件50余个,其中有6个课件分别获得全国第一、二、三届计算机多媒体教学研究成果评比交流大会一、二等奖。
七、健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与方法
试办阶段教育指导委员会建立了年会工作制度、学科教学小组专项工作研究制度和信息资料通报制度。
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保证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教育指导委员会还十分重视行业自律。
为了提高试点院校的自律意识,正确处理自主与自律的关系,我们通过联合检查,规范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办学行为;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办阶段出现的一些情况,当很难对其培养行为做出正确与错误的结论时,教育指导委员会采取重点调查、研究的方式,规范其办学行为;通过各种会议,交流经验,进行正面引导;针对存在问题,教育指导委员会领导进行集中点评;在普遍调研和重点调研及广泛征求专家和院校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行业内部的规范文件,在制度上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行为的规范性;收集社会和院校的反映。
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维护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形象。
八、关于招生工作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
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培养院校自觉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有关招生工作的精神,处理好质量与数量之间的关系。
根据当前招生工作的现状,教育指导委员会十分重视对录取工作的指导和招生信息的沟通工作。
九、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确立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教育”
的工作方针以及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品牌意识,以质量、特色求发展的工作思路,特别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宏观规划研究,如对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设置、原则与发展方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宏观布局等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进行研究;第二,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标准研究,继续下大力气研究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使之符合专业学位特点及教师职业发展需要;第三,建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质量评估制度,构建质量保证体系;第四,研究制定2006—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科研项目指南,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第五,继续完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第六,进一步扩大宣传,要加强与外界的交流,要关注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要建立专门网站,为试点单位搭建交流平台,扩大影响,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第七,积极开展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研究工作,对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论证,同时要研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学习内容、招生对象等具操作性的问题;第八,要继续研究在大学本科生中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作,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
早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之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明确指出: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宗旨在于指导、协调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监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推进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8年的工作实践证明,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下,教育指导委员会出色地完成了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政策建议和咨询的任务。
[1]原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6年第5期。
本文根据作者在2006年3月21日召开的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换届会议上的讲话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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