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梧桐文学】地址:https://www.wtwx.net
1949年10月8日,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华北专科以上学校一九四九年度公共必修课过渡时期实施暂行办法》,提出该年度各年级开设“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
(包括社会发展简史)、“新民主主义论”
(包括中国近代革命运动史)等课程。
随后,该委员会又颁布了《各大学、专科学校、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暂行规定》,规定各年级必修“新民主主义论”
等课程。
其中文学院和法学院的公共必修课是“新民主主义论”
(包括中国近代革命运动史)、“政治经济学”
和“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
(包括社会发展简史)三门课程。
1950年7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
第43次政务会议通过的《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全国高等学校应根据《共同纲领》的第41条和第47条的规定,废除政治上的反动课程,开设新民主主义的革命的政治课程,借以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①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高等学校的政治理论课程得以确立并逐步完善。
1952年10月7日,教育部经过3年的大量工作,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发出了《关于高等学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课程的指示》,规定了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包括课程门数、学时及讲授的次序等。
这一指示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课程体系的基本建立。
在这个课程体系中,“新民主主义论”
"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
“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
为主要课程。
该指示同时规定:综合性大学及师范院校德育课程总学时为336学时;专科学院(理、工、农、医等)和三年制专科学校德育课程总学时为236学时;两年制专科学校德育课程总学时为100学时。
1953年6月17日,教育部又做出指示,把高等学校一年级开设的“新民主主义论”
改为“中国革命史”
。
1956年9月9日,高等教育部发出《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试行草案)》,对1954年的规定做了修订。
此次修订规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
"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四门政治理论课程的高低两种教学时数,以适应不同系科的需求;规定有些系科可以不开或选修后两门政治理论课,所有两年制专科学校只开设“中国革命史”
。
①为了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效果,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教学;把参加社会实践作为思想理论教育的重要课堂;确定正确的评价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学生的政治理论课的学习成绩;通过强化党的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理论课任课教师的水平,以保证课程教学的效果。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继承抗日军政大学政治辅导员制度、借鉴苏联思想政治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高等学校政治辅导员制度,创建了“双肩挑”
政治辅导员队伍。
这标志着我国高等学校辅导员制度的初步确立和辅导员队伍的初步形成,对高校德育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