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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决定,只要他能恪守财政部长之职,无论再怎么无事生非,我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事态越来越严重,只要遇到不合心意的事,蔡斯就要求辞职,一连提出过五次。
林肯只能称赞他,说服他,让他继续干下去。
后来,林肯实在忍无可忍了,因为两个人之间话不投机,见面都觉得十分别扭勉强。
所以,当蔡斯最后一次提交辞呈时,林肯答应了。
这下,蔡斯自食其果,只能干瞪眼了。
参议院财政委员为了挽救这场灾难,集体面见总统,抗议林肯的决定。
林肯对此给予了足够的耐心,一直倾听他们的说法。
但最后,他也将自己与蔡斯的矛盾和盘托出,告诉大家蔡斯的野心不在财政部,而在国家大权。
林肯说:“他在拿辞职威胁我,或者惹恼我,或者要我拍着他的肩膀哄他留下。
我觉得自己已经没必要那么做了,因为他是认真请辞的,他已经不想在内阁做事了,所以以后别再提及这件事了。
我宁可辞去总统职务,回到伊利诺伊的小农场种地养牛,也不想在这种状态下工作。”
林肯最终是如何评价这位羞辱过他的男人的呢?他说:“在我所认识的大人物中,蔡斯算最强的一个。”
所以,尽管林肯深受伤害,但他还是作出了一个极其大度的决策,即为了蔡斯,行使了一次美国总统的最高权力,任命蔡斯为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
论暴躁程度,与斯坦顿相比,蔡斯恐怕只能算是只温顺的小猪。
斯坦顿身型粗壮,脾气更像动物一样凶猛。
不过鲁莽乖僻的性格是他与生俱来的特质。
斯坦顿的父亲是个医生,为了将斯坦顿也培养成一名医生,从小就让他把玩一副人体骨架。
年轻时的斯坦顿更是桀骜不驯,常同伙伴们谈论人体、洪水、地狱之火之类的东西。
后来,他出走哥伦布、俄亥俄,在书店里做过工,租住在别人的房子里。
一天早晨,他出门不久后,房东的女儿就因罹染霍乱死了,当天家人就把女孩下葬了。
斯坦顿回去吃晚饭时听到了这个消息,但他怎么也不相信。
他担心房东女儿是被活埋的,便立即找来铲子,挖了好几个小时,直到发现女孩的尸首才罢休。
许多年后,他的女儿露茜不幸去世,斯坦顿伤心欲绝,竟然把已经下葬13个月的女儿的尸首挖了出来,放在家里的卧室长达一年之久。
后来他的夫人也过世了,斯坦顿每晚都要将妻子的睡袍和帽子放在**与它们同眠,他还常常抱着夫人的遗物哭泣不止。
他的举动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怪不得有人说他疯了。
林肯早在当律师的时候就同斯坦顿认识了,他们是在一次有关专利的诉讼中认识的。
当时除了他俩,还有来自费城的乔治·哈丁一同为被告辩护。
林肯当时十分仔细地研究过这桩案子,所以有很多想法想跟他们分享和讨论,但斯坦顿和哈丁根本瞧不起他这个乡下人。
他们不只冷落他,还羞辱他,不让他插嘴说话,林肯给他们送过去的发言稿,他们也只当垃圾对待,从来没有看过一眼。
他们甚至不和林肯一同进法院,不同他一起就餐,他们仿佛把林肯当成一个人人厌弃的流浪者。
和林肯一同在场的时候,斯坦顿就提出抗议:“我不同这个该死的长臂猿交往,如果跟我共事的不是体面的绅士,我拒绝办案。”
林肯说:“没有谁比斯坦顿待我更残忍的了。”
林肯屡屡蒙羞,返回家后陷入了深深的屈辱之中,从此心里更加郁闷难堪。
林肯当选总统后,斯坦顿对林肯百般蔑视,厌恶之感与日俱增。
他把林肯叫作“令人讨厌的蠢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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