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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的油箱受到猛烈撞击,车辆瞬间起火爆燃,车内三人两死一重伤,谭某、刘某、张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消息传出,大家对这种置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的恶劣行为,表达了极大的愤慨与谴责。
随后,此案件由当地司法机关进行了公正严明、细致认真的审理。
2020年1月16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此案,被告人谭某、张某、刘某被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最终审判结果,被告人谭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审判结果公之于众以后,有些群众费解了,不就是一个醉酒驾驶外加肇事逃逸事故,怎么上升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了?而且,为何一人醉驾,三人犯法?
【现身说法】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是一个概括性罪名。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经司法部门检测,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严重超标,被认定为醉酒驾车、危险驾驶,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谭某的违法行为,全部符合以上条件。
那么,为什么同车人员刘某、张某在没有驾驶车辆的情况下,也会被以同样的罪名起诉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人刘某、张某在明知谭某醉驾并已肇事的情况下,仍怂恿、教唆其逃逸,导致其后发生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故三人的行为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视情节而定,谭某属于主犯,刘某、张某属于从犯。
【读法心得】
笔者希望爱好喝酒的朋友切记一点:开车千万别喝酒,喝酒千万莫开车。
因为几杯美酒下肚而不听劝阻驾车上路的,不知会有多少血泪流出。
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明白,无论你是有钱还是有权,在公正严明的法律之下,你都没有为所欲为的特权,一旦做了违法的事,等待你的一定是非常严厉的处罚!
认定强奸只看女性表述,遭遇诬陷怎么办
【案件缘由】
2019年5月3日,杭州警方接到报案,报案人婷婷表示自己被公司上司王某强奸。
她告诉警方,当日下午3点,王某以工作为由来到她所在的出租屋内见面。
随后,王某见出租屋内只有婷婷一人,便拿起水果刀威胁其发生关系,自己手上的伤痕以及体内的DNA都可以作为证据。
警方随即传唤了王某,但王某全部予以否认,并说自己根本不认识什么婷婷。
然而,警方调查取证后发现,婷婷家里的水果刀柄、沙发上均有王某的DNA,婷婷体内残留的精液也与王某的基因型符合。
很快,王某就以涉嫌强奸罪被警方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这时候,王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得已告诉了警方真相。
原来,王某在两年前就认识了婷婷。
当时,他是公司的领导,因为业务上的关系和刚入职不久的婷婷接触得比较多,对婷婷也十分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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