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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故事里,叙事代言人串联起整个故事的发展脉络,同时以他的偏见引领人们一步步理解这个故事。
就像《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尼克,作为整个故事的叙事代言人,读者从他的视角里看到盖茨比人前人后的不同面貌,也看到了盖茨比如何为了爱情步步为营。
菲茨杰拉德选择了一个十分舒适的视角,让读者保持一定的距离,把盖茨比抽象成一个符号化的人物。
我坐在沙滩上遐想古老而未知的世界,忽而想起了盖茨比,他第一次见到黛熙家码头末端的绿灯时,肯定也感到万分惊喜。
他走过漫漫长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港湾,肯定觉得梦想已经离得非常近,几乎伸出手就能够抓得到。
他所不知道的是,梦想已经落在他身后,落在纽约以西那广袤无垠的大地上,落在黑暗夜幕下连绵不绝的美国原野上。
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是年复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消失的极乐未来。
我们始终追它不上,但没有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把手伸得更长……等到某个美好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退回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李继宏译)
曾经,视角是固定的,每一个作者必须以上帝自居,也承担了上帝的压力。
作者必须尽可能公正,尽可能全知,要努力扮演那个知晓真理的人,也必须有可信赖的对象。
然而,视角一旦被解放,就意味着读者可以进入不同的个体中,或卑劣,或懦弱,或满嘴胡言。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
早晨,她是洛,平凡的洛,穿着一只短袜,挺直了四英尺十英寸长的身体。
穿着宽松裤子,她是洛拉。
在学校里,她是多莉。
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蕾丝。
可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洛丽塔》(主万译)
3
我曾经犯过一个错误,想把文学的逻辑直接转变成影像的视角。
在文学里,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似乎可以简单用“我”
或“你”
代替,影像却没办法简单地用你、我来分类。
从剧情的角度很好理解,整体的叙事是谁的视角很容易区分。
然而,落实到一个单独的镜头中或是一瞬间的影像中,则很复杂。
电影由于有取景的问题,每一个镜头都内含着一个特殊的角色角度。
如果把影像视作一种语言,那么影像有独立的视角体系。
但如果,我们放弃原有的分类方式,寻找人称的关键内核,便有了新的思路。
第一人称是为了让剧中人暴露,让观众以安全的距离体验剧中人的感情和窥探剧中人的心灵;而第二人称则是逼迫观众必须进入特定状态,如果不进行角色的扮演则无法进入情感的内部;第三人称则是,为观众选取特定的视角进行感受体验,有时候是人的视角,有时候是动物的视角,有时候是“上帝视角”
。
于是,影像的视角只需要关注一个内核,即创作者想让观众以什么身份如何感知此刻的信息。
这种感知,首先源于拍摄者视角举起相机时无法逃避的位置,或高,或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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