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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向农人说,四时事莫迟。”
第六,德庇时谈到了汉诗最有魅力的一大特点——对应法。
他引另一位专治希伯来诗歌的西方学人罗斯(BishopLowth)的观点,将“对应法”
定义为“一句诗或一行诗与另一句或另一行诗相一致。
当一种观点被提出后,另一在意义上相同或相对,或者是在语法结构形式上相似的观点附于其末或其下,此为对行(parallellines);在相似行中相对应的单词或词组则为对词(parallelterms)。
对行又可分为三类:同义式(synonymous)、对反式(aithetic)”
[182]。
上述“对应”
理论乃总结自希伯来诗歌,但德庇时认为同样适合于汉诗,唯一的区别不在本质上而在程度上,即汉语之结构使得对句形式在汉诗中更为精致、鲜明与夺目。
第一种类型同义式,指的是以不同却对等的词表达相同的意思。
一种观点被提出后,立即被整体或部分地加以重述,表述不同,但意思却完全或几乎相同。
德庇时举出的例子为:“白璧无瑕呈至宝,青莲不染发奇香。
心到乱时无是处,情当苦际只思悲。”
第二类为对反式,两行中词语与观点相对,可以是整个句子中词与词的一一相对,也可以笼统为两种观点的相对。
德庇时说,在汉诗中,“对反句无论在观点还是词语方面,都达到了完美的程度”
[183]。
对反句在汉语警句格言中颇多,在汉诗中只是偶尔出现,存在于一联诗的所有或部分两两相对的字中,如“观生如客岂能久,信死有期安可逃。
心境静时身亦静,欲生还是病生时”
。
第三类对应形式为合成式,指的是各行结构上的一致与对等,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集合词对集合词,否定词对否定词,疑问词对疑问词。
此为汉诗中最普遍的类型,构成汉诗的主要特色,很大程度上是其形式美的重要来源。
德庇时引《好逑传》中的诗歌为例:“孤行不畏全凭胆,冷脸骄人要有才。
胆似子龙重出世,才如李白再生来。”
“百千万事应难了,五六十年容易来。
得一日闲闲一日,遇三杯饮饮三杯。”
德庇时所谓的“对应法”
,本是对希伯来诗歌的理论表述,但实际上,中外诗歌赖以产生之文化环境差别很大,这也使其无法细究希伯来诗歌中的“对应法”
与汉诗中“对仗”
之异同,在对比运用时难免有错位之感。
为此,刘若愚曾对之有所批评。
以上几点为德庇时在近二百年前,从语言角度探究汉诗声律之美这一重要特性的理论收获。
德庇时对英国汉学所做的贡献,要比英国另一位著名的汉学家翟理斯早约70年。
彼时,英语世界的汉学研究刚刚起步,德庇时的汉诗研究由于限于字词形式因素,难免出现若干偏颇。
但他并未如一些欧洲学者那样立足于西方语言中心论,把汉语相对于西方语言的种种差异视为汉语的先天不足,而是尽可能摆脱诸种偏见,深入到中国语言、诗歌之内部进行通盘研究,对汉语之特点如何促成汉诗声律之美这一问题予以同情之了解,进而得出较为公允的结论。
德庇时在《汉文诗解》中提出的一系列观点在欧美学界很具有代表性,在20世纪初美国学者费诺罗萨的《作为诗歌介质的汉语书写文字》(TheeseWrittenCharacterasaMediumforPoetry)中,以及近一个世纪之后美国华裔学者刘若愚的《中国诗学》中,均得到不同程度的回响、拓延、深究乃至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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