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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斯宾诺莎(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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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绝下会遗忘这一点,这是有充足原因的。

在欧洲其他大部分地方,甚至到了相当晚的时代,犹太人和非犹太人的关系还是极不理想。

二者之间的争吵简直达到无可救药的程度,因为双方都正确,也都错了,都可以说是对方专横和偏见的受害者。

这本书里已经说过,宽容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法,按照这个理论,很明显,只要基督徒和犹太人忠诚于各自的宗教,就会认为对方是敌人。

首先双方都坚持自己信奉的是唯一真正的上帝,其他民族的其他上帝全是假的。

其次,双方是危险的商业对头。

犹太人像最初到巴勒斯坦一样来到西欧,是寻觅新家园的移民。

当时的工会即“行会”

不让他们找到职业,所以他们甘愿开个当铺和银行作为经济上的权宜之计。

这两种行当在中世纪很相近,在人们眼里,正派人不会去干这一行。

教会直到加尔文[6]时期都还对金钱(税收除外)深恶痛绝,把拿利息看成罪孽,这真难以理解。

当然,没有一个政府会容忍高利贷,早在四十个世纪以前,巴比伦人[7]就通过一项严厉的法律,对付那些企图从别人钱中谋利的金钱交易者。

我们从两千年前写下的《旧约》的几章中读到,摩西曾经强力禁止追随者以高利息借给别人钱,不过借给外国人除外。

以后,包括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在内的希腊大哲学家都表示不赞同从别人的钱中生出钱来,教会神父对这种事情的态度更明确。

在整个中世纪中,放债人一直被人瞧不起。

但丁[8]甚至还在地狱里为他的金融界朋友们专门准备了一个小壁龛。

从理论上可以证明,开当铺和开银行的是不受欢迎的公民,世界要是没有他们该多好啊。

不过,只要世界不再是清一色的农业,那么不借助于信用贷款就连最普通的生意都做不成。

于是放债人成了大家需要的魔鬼(按照基督徒的看法),注定要下地狱的犹太人被迫从事人们需要的行当,但体面人绝不会问津。

这样,不幸的出走者被迫干上了不光彩的行当,这使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为富人和穷人的对头。

他们一发迹,对方便翻脸无情,诋毁谩骂,把他们锁在城市最脏的地方,冲动之下还会把他们作为不信教的恶棍绞死或作为基督叛徒烧死。

这真是愚蠢至极,而且无知!

无休无止的攻击和迫害并没能使犹太人喜欢基督徒。

直接的结果是,一大批第一流的智者从公共交往中退出了,成千上万天性聪明的年轻人本来可以在商业和科学中进取,却把脑筋和精力浪费在了无用地研究那些深奥莫测的难题和吹毛求疵的诡辩的旧书上,数以百万计无依无靠的男女青年注定要在发臭的小屋里过着畸形的生活,一面听老人讲他们是肯定会继承大地和所有财富的上帝的选民,一面却又听到别人不停地骂他们是猪猡,只配上绞架或刑车,并为此吓得魂不附体。

要让在这种逆境中生活的人(不管是谁)保持用正常的眼光看待生活是不可能的。

犹太人一次又一次被逼得对基督徒同胞采取疯狂行动,白热化时还起来反抗压迫者,于是他们又被称为“叛徒”

,“不知报恩的恶棍”

,受到更严重的欺侮和限制。

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之下,心怀愤恨和精神崩溃的犹太人数量越来越多。

慢慢地,整个犹太人区变成了一块阴郁之地,到处都是壮志未酬和满腔愤懑的人。

斯宾诺莎生在阿姆斯特丹,因此幸而没有遭到大部分亲戚生来就遭到的苦难。

他首先被送进犹太教堂(合适的称呼是“生命之树”

)掌管的学校,学会希伯来语的动词变化以后,便被送到博学的弗朗西斯科·阿皮聂斯·范·登·恩德博士那儿,攻读拉丁文和科学。

弗朗西斯科博士正如他的名字所示,出身于天主教徒家庭,传闻他是卢万大学毕业生,按照城中最为广傅的教堂执事的说法,他是伪装的耶稣会成员,是个危险人物。

不过这是胡说。

范·登·恩德年轻时确实在天主教学校呆过几年,但他对功课心不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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