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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读与评点]五弟去世后的“萧墙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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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此信,主要是言家事。
其中“翊侄十三已到芜,成服仓率,想未及立合同”
之言,是说已逝的凤章留遗嘱新过继儿子经翊,因事情突然,他仓促地从合肥赶到芜湖服丧,想来尚没有为过继事订立合同。
信中要经方到南京(简称“宁”
)后请假赴芜湖、合肥议明妥办。
信中向经方告明:你五婶(邓氏)来电说,五叔遗嘱交代,这是遵从昔日祖母(李鸿章兄弟的母亲)之命做的,她这话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趁着你大伯和我在世主持其事,各房应该没有别的话可说。
信中认为,为此“不必各房兄弟辈一一画押,且各房均尚富厚有饭吃,尚不至觊觎也”
。
李鸿章对这个五弟也有不满意的地方,那就是“生前只图发财,处置家事毫无道理”
,担心“将来妻妾争权分产”
,“旁人亦难代为处断”
,感叹这就是所谓“萧墙之忧”
啊!
富家后人争产闹剧,古今都有很多很多。
李鸿章的担心,绝非杞人忧天。
可以查知,凤章去世时,继配邓夫人之外,还有三位侧室,一是时年46岁的洪氏,二是时年33岁的孙氏,三是时年仅23岁的王氏。
洪氏在凤章去世三个月后即亦亡故,孙氏卒于民国元年(1912年),王氏卒于民国八年(1919年),可见寿龄都不太长,仅四五十岁的样子。
其间的矛盾争执真是不少,这在后面会有涉及,能够印证。
而其财富的传衍,在其后人身上也能见“豪富”
之一斑。
据说,居于上海的李凤章孙子李国森(经藩次子),“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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