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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管是曾国藩还是李鸿章,都是以屈从外国力求“和解”
为所持原则的。
曾国藩明显如此不待多言。
说李鸿章也类同,从其这封信里即可见知这方面的隐意。
而写此信之际,他写给别人的另一函中,就更有“我诎彼直,不论势之强弱,总以议和为是”
的直言。
明确是说我方理屈而对方理直,而基此“议和”
的结果就自不待言了。
当然,我们今天应该理性地看待此案。
当年所谓教方“迷拐人口,挖眼剖心”
的传言并非实情,津民的暴力行为确有其非理性因素,但也不能完全就事论事,民间的疑教反教,应与当时“洋教”
在华的背景情况、“洋人”
在华的惯常横暴联系起来,这样看,津案也就有其“理直”
之处。
当然,在当时特定条件下,清方屈辱妥协解决案事势所难免,曾国藩、李鸿章辈的“角色”
表现也自有“舞台”
限定因素。
李鸿章写此信时,案事正在议办,尚无结果。
写信人还指望能够“从权办理”
而尽快了结,他“行至半途即可松动”
呢。
还需要回过头来对此信开头部分所言“法酋要杀府、县及陈国瑞抵命”
的事情,略作解释:法国方面要杀的“府、县”
,是指教案发生时分别为天津府知府、天津县知县而案后皆被革职查办的张光藻、刘杰。
至于也被法国方面列为必杀“要犯”
的陈国瑞,并不是天津地方官,可以说是个十足的“神秘人物”
。
他是湖北人氏,少年即“陷贼中”
,后投清军渐成为将领,生性桀骜不驯,一贯纵恣不法。
曾为曾国藩、吴棠等诸多大员奏参,但也有人为之推功论荐,以致他时而被革,时又复出,沉沉浮浮,变幻不定。
不管怎样,其人仇恨和反对“洋教”
则是一贯坚执的。
据说,在天津教案之前,他就曾在扬州等地从事相关活动。
而天津教案发生,外国方面则力持有他在现场煽动,痛恨于他的反教狂人角色,又鉴于他曾为高品级的武官,故这时也死死盯住他不放,欲借机除之而后快。
当然,这时即使深深憎恶他的曾国藩,也不愿将其推给外国人杀掉,更何况陈氏还有朝内王爷级的保护伞,极力为之撇清与这场教案的干系,他最终得以保全。
至于张光藻和刘杰的处置结果,则是将他们流放发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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