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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静之则分别于1922年9月和1927年出版了个人诗集《蕙的风》和《寂寞的国》。
湖畔四诗人在题材选择、艺术形式及风格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任何一个艺术流派中的成员都是有着鲜明特色的个性。
最早指出青年诗人们不同艺术个性的是朱自清:“就艺术而论,我觉漠华君最是稳练、缜密,静之君也还平正,雪峰君以自然、流利胜,但有时不免粗疏与松散……修人君以轻倩、真朴胜,但有时不免纤巧与浮浅……”
“潘漠华氏最凄苦,不胜掩抑之致;冯雪峰氏明快多了,笑中可也有泪;汪静之氏一味天真的稚气;应修人氏却嫌味儿淡些。”
叶蓓:《湖畔四诗人之比较——纪念湖畔诗社成立80周年》,载《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1(3)。
8.胡适、陈独秀这种从零度开始用汉字白话文写诗的论调,为白话文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障碍。
使它虽是一次成功的政治运动,在文化上却因拒绝古典文学传统,使白话与古典文学相对抗,而自我饥饿,自我贫乏。
……胡、陈以及不少其他同时代作家养成双重、分裂的文学人格,他们当需要强烈的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时就用古体,而当他们履行文学斗士的责任时就写白话诗,每当写白话诗时,力求明白易懂而放弃诗的艺术。
以刘大白为例,他的《卖布谣》和《割麦过荒》白则白矣,但作为诗又有多少成就?诗的艺术因为求“白”
而完全被置于不顾。
殊不知诗的力量与政治口号所不同之点是前者是通过它的艺术取得力量及感人的效果。
……《石壕吏》与《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读了十分感人,而并不觉得诗人是站在大众之外,俯就“大众”
而写的。
《卖布谣》与《割麦过荒》写在杜诗后一千二百年,读了并不感人,只觉得诗人是在为穷人做点好事,其意可嘉,但诗则是多余的了。
胡适曾将自己所写的《应该》一诗的开头一行:“他也许爱我——也许还爱我,——”
作为例子,想说明白话诗胜过文言诗。
他问道:“这十个字的几层意思,可是旧体诗能表达得出的吗?”
固然这十个字有些心理内涵,如果和“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
“苔深不能扫,落叶秋风早”
等信手可以拈来的古典诗句相并列,就觉得古典诗在凝练、强度和层次复杂方面绝对不下于最好的白话诗。
……口语也好,书面语也好,都不能自然而然地成为好的诗语。
胡、陈等以消灭古典文学来为白话文打气撑腰有缘木求鱼之嫌。
反之,如果他们潜心研究古典诗歌的魅力所在,就有可能更快地提高白话诗的艺术。
郑敏:《世纪末的回顾:汉语语言变革与中国新诗创作》,载《文学评论》,1993(3)。
泛读作品
胡适:《梦与诗》
沈尹默:《月夜》
周作人:《小河》
刘半农:《教我如何不想她》《相隔一层纸》
宗白华:《我们》
汪静之:《惠的风》
应修人:《妹妹你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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