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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记载春秋时吴人干将与妻子莫邪善铸剑,铸一雄剑名干将,铸一雌剑名莫邪,献给了吴王阖闾的故事,更是闻名遐迩。
近年在湖北江陵望山战国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
尤被奉为古代兵器中的国宝。
在我国古代,最典型的兵器应该是人们常言乐道的“十八般兵器”
。
说起“十八般兵器”
,可能与“十八般武艺”
相关。
南宋时人华岳编兵书《翠微北征录》卷七记:“军器三十有六,而弓为称首;武艺一十有八,而弓为第一。”
据明代的谢肇淛《五杂俎》记载,“十八般武艺”
分别是:“一弓、二弩、三枪、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简、十三挝、十四殳、十五叉、十六杷、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
。
在诸多兵器中,如弓、弩等为人熟悉,“戟”
是戈矛合一兵器,“鞭”
指钢鞭,“简”
即“锏”
,也属鞭类兵器,“挝”
即“抓”
,是种系击兵器,也叫“飞抓”
,“殳”
(音shū)为棍类兵器,有的前端装上带刃铜头,成为刺击兵器。
总之,前十七种都是兵器,后一种“白打”
却不是兵器,而是“手搏之戏”
(朱国桢《涌幢小品》),即“徒手拳术”
。
后来“武艺”
与“兵器”
混称,同时也相得益彰。
因为武艺高强之人,往往通过精美的兵器来耀武扬威。
如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诗:“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乔潭《裴将军舞剑赋》:“锋随指顾,锷应回翔。
取诸身而耸跃,上其手以激昂。
纵横耀颖,左右交光。”
关汉卿《关大王独赴单刀会》写道:“三股叉,四楞锏,耀日争光。”
《水浒传》第二回写九纹龙史进习武是:“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枪扒。”
尽管“十八般兵器”
名称源自“十八般武艺”
,而且古代兵器也远远不止十八之数,但兵器与武艺的结合,确实内含了兵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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