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四树神崇拜体现的生物共在生命意识及物活观念(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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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后数年,树被雷击,而陈氏亦渐衰替。

人谓陈氏前此家道殷实,人口蕃祉,颇得树之呵护;一旦雷神致罚,岂树之精灵,历岁久而将为祟欲?固未可知。

而要之,陈氏数十年之盛衰,实与此树为始终云。”

余谓桐孙之所闻,固不诬矣!

夫草木,无知之物也,然老树阅世至百年,得日月之精华,受雨露之滋培,其灵气愈积愈厚,则无知而若有知,亦理之可凭者。

如谓老树尽不宜斩伐,伐之必撄其祸,则亘古以来,参天之木将充塞乎宇宙,揆之于理,当不其然。

凡人之偶尔获祸者,或其平日所为背弃常道,殃咎将至,而树灵乘之为祟,所谓其气焰以取之也。

抑闻古圣人断一树杀一兽必以其时,盖以天地所生之物,不忍无故残损也,而况老树阅世至百年以外者乎?彼违天地好生之德,肆意戕物,可以无伐而必伐之,则获祸宜矣。

若夫循自然之势,审当然之理,而行以恻然不忍之心,树灵有知,当晓然于气数之不可逃也,夫孰得而祟之?[9]

基本上还是承袭汉代以来的“物老成精”

观念,但树神居然能够如此活跃,有着托梦的神通,进入到仇人梦境中声称要进行“同态复仇”

,显示出树神能力的增强,树神形象所体现出的正义性、公正平等性的增强。

同时,社树崇拜与中古之后兴起的树神崇拜有着融汇互动的倾向。

至于故事中的点睛之笔:“古圣人断一树杀一兽必以其时,盖以天地所生之物,不忍无故残损也,而况老树阅世至百年以外者乎?”

则显示了主流文化与下层的“小传统”

在植物生态保护方面的沟通,这特别值得重视。

依附树神形象所体现出的“物活”

观念,还往往在总体的树神崇拜之中,交织着对于具体的树木的特殊崇奉,从而双重信奉又生发出更为奇异的生态传说。

一是某些草药精灵故事,因为对“物活”

的担心疑虑而失去了宝贝。

如枸杞精灵的被扼杀。

褚人获《坚瓠馀集》卷一引述《闻见卮言》讲,嘉兴郡某地形体类似龙形的枸杞,因枝桠遭到砍削,失去了神性:“岁月既深,干枝亦大。

树身绝似龙形,鳞爪逼肖。

垂四枝桠,宛如四足。

夜间数里外远望,烁烁有光。

近睇之,却无所见。

常于风雨之日,空中闻怒吼之声。”

可是这种植物的“物活”

神异,却不被凡俗容忍:“邻近居人,恐其日久为患,将斧伐去一桠。

滋沥星星,越宿皆赤成血。

此后不复闻吼,然龙形异质,至今尚存。”

二是两种信奉有冲突时,过于祈求稳妥而反倒事与愿违。

说是宝应城东门有刘氏的老屋,王文勤公(王凯泰)幼时读书其家:

偶食椒,见其青葱可爱,因以一枝插地上曰:“吾若他年读书有成,则此枝当活。”

阅三十馀年,高过屋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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