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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在迪雅克的某些部落,远征凯旋的人们必须禁闭数日,不得享用各种食物;他们不可触摸铁器,不可与任何女人交往。
在与新几内亚(NewGuinea)相毗邻的洛吉亚(Logea)岛上,“凡是杀过或协助杀过敌人的人,都必须在自己家中禁闭一周,避免与妻子和朋友的所有交往,不可用手接触食物。
他们只能食素,食物在一只特殊瓦罐中烧好后端给他们。
这类限制的目的是防止这些人闻到死者的血腥,因为据信如果闻到了血腥,他们就会得病而死。
在新几内亚东南部的托亚里皮(Toaripi)或莫图莫图(Motumotu)部落,杀人者不可接近妻子,也不可以手接触食物。
这些禁制要持续到新月升起。”
(弗雷泽,1911b,第167页)
我并不想穷尽弗雷泽所列举的对获胜的杀人者的限制,只想再对其中的几例加以评述,因为它们所具有的塔布特性非常明显,而且这些限制还伴随着赎罪、涤罪及其他一些仪式。
“在德属新几内亚的莫农博人(Monumbo)中,任何在打仗时杀敌的人都会变得‘不洁’——这一词也适用于经期或月子中的妇女。
他必须在男人会所里住上很长的一段时间,其间村民们会围绕着他载歌载舞,庆贺胜利。
他不可触碰到任何人,即使是他的妻儿也不行。
据信他要是触碰到谁,谁就会伤痕累累。
通过水洗或其他涤罪方式,他才会重归洁净。
(同上,第169页)
在北美的纳切兹人(Natchez)中,猎得第一张人头皮的年轻勇士,必须遵守戒规禁欲半年;不得与妻子同床而眠,不得吃肉;唯一的食物是鱼和粗糙的布丁……乔克托人杀死敌人揭取头皮后,要守哀一月。
在此期间,不得梳头。
如头皮发痒,不得用手抓挠,只可用腕上佩戴的小木栉搔搔。”
(同上,第181页)
当皮马(Pima)印第安人杀了阿帕契人(Apache)之后,他必须恪守严厉的涤罪和补过仪式。
在连续16天的斋戒中,他不可碰到肉和盐,不可观望烈焰,不可与人说话。
他独自住在树林中,由一位老妇人服侍照料着。
她给他极少的食物。
他常常在河中沐浴,同时(为了表示哀悼)在头上涂满烂泥,到了第17日才会举行公开的仪式,对他本人和武器进行隆重的涤罪。
由于皮马印第安人比他们的敌人更严肃地对待杀人塔布(thetabooonkilling),并且从不像他们的敌人一样,将赎罪和涤罪放到打仗结束之后进行,因此他们的道德严格性,或曰虔诚(如果喜欢用这一术语的话)严重地挫伤了他们的战斗效率。
尽管他们勇猛无比,美国人(Ameris)仍然感到,在攻打阿帕契人的战斗中,他们是很不理想的同盟者。”
(同上,第182~184页)
无论杀敌后的各种赎罪和涤罪仪式对进一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有多大的意义,我现在都不想再接着往下谈了,因为就当前的目的而言,它们已没什么新内容了。
我也许还可以提一下,至今仍可见的将职业刽子手暂时或永久隔离的做法,也许与此有关。
中世纪社会中公共绞刑刽子手的状况,是对未开化民族中的各种塔布禁忌的最好写照。
[38]
在对抚慰、限制、赎罪、涤罪以及所有其他禁制的公认的解释中,兼存两条原则。
塔布从遭杀戮的人延展到这个人曾接触过的一切,以及对被杀者鬼魂的惧怕。
这两个因素又是如何被结合在一起并用来解释这些仪式的呢?它们是被认为具有同样的价值,还是其中的一个因素首要另一个次要呢?如果它们真是以这些方式结合在一起的话,那么哪一种方式(抑或两者都没有)得到了解答?说实在的,要找到一个答案是难上加难。
不过从另一个方面讲,我们还是可以强调一下我们观点的统一性:我们是从对待敌人的情感矛盾的角度,来引申出这所有禁制的。
(二)附着于统治者的塔布
原始民族对其首领,君王和僧侣的态度,受制于两个互补而非对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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