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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人当时告诉我,如果弒君者愿意用容貌再向七神兑换一些力量,肯定能拿到那场比赛的冠军。”
刘易好奇问到,“那最后谁是冠军呢?”
“魔山,格雷果·克里冈爵士,一个超级大块头。
他一路干翻了七八个对手,在半决赛打倒了弒君者,又在决赛打倒了御林铁卫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拿到了冠军。
不过在我看来,还是『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更强一些,要知道他的头髮鬍子都已经白了,但与魔山的差距也不过一根髮丝的距离。
如果他们俩在相同的年纪,肯定是巴利斯坦爵士贏。”
“那不一定……”
刘易摇摇头,“要知道,在比武或者其他有规则限制的比赛中,经验可以弥补体能上的差距。
如果魔山真的像你所说这么壮,真的打起来,巴利斯坦爵士恐怕输多贏少。”
戈登喝了口酒,试著想了想年轻的巴利斯坦爵士与魔山的战斗,不得不承认道,“的確如此。
和魔山对战,光是想想我都觉得要尿出来了。”
刘易接过戈登递过来的酒囊,喝了一口,也从自己的腰包里拿出一块肉乾递给戈登,两人一边吃肉喝酒一边轻声聊天,打发著这寂寥的夜晚。
从閒聊中,刘易听得出来,对於追隨主人在南方閒逛的日子,戈登十分怀念。
刘易好奇问到,“那你想要回去么?”
戈登耸耸肩,“回去做什么呢?从披上黑衣的那一天起,长城就是我的家。
其实我在这里过得也不错,不愁吃不愁穿,发了军餉就去鼴鼠村耍两把,除了比南方冷了一些,也没什么不好。”
刘易抱著膀子,不由得打了个哆嗦,“这恐怕不是冷了一些吧?我去的地方少,你可別骗我。”
“哈哈……”
等到换班的人醒来,刘易躲进了自己的被窝里,心里想著,这是一帮被七国遗弃的汉子,却又在这块冰冷的土地上找到了自己的归宿,不禁替他们感到开心起来。
第二天清晨,一行人继续向北走,没到中午,就看到了第一个村庄。
到了村子外,班杨没见到有活人在户外活动,便让奥瑟和杰弗两个黑衣兄弟进去探查。
提著武器小心翼翼地走进村里,推开屋子的大门,两人只看到这十来间低矮昏暗的房屋里,早已没有了任何人影,也没有留下哪怕一件有价值的物品。
班杨接到匯报后,翻身下马走进村子,一间房一间房地细细检查了一遍,猜测道,“我想他们应该是迁移了。
可是为什么呢?
两个月前我们巡视到这里的时候,托什和他的部民们还卖了半头羊给我们。”
奥瑟提出另外一种设想,“也可能是被俘了,这些野人永远不知道什么叫做和平。”
“可能吧,”
班杨拍拍手里的灰,“我们再去下一个村落看看。”
临近夜里的时候,巡逻队又来到了另一个村落,不出意外,这个村落也是空无一人,所有物资被收拾得乾乾净净。
至此班杨基本可以確定,这些野人应该都是自愿迁移,因为村子內外都没有留下任何暴行的痕跡,这不符合野人掠袭的传统。
“肯定有什么人向这两个村子的人发起了召唤,或者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嚇走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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