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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科学与人生观〉序》一篇略述民国十二年的中国思想界里的一场大论战的背景和内容。
(我盼望读者能参读《文存》三集里《几个反理学的思想家》的吴敬恒一篇,页一五一—一八六。
)在此序的末段,我提出我所谓“自然主义的人生观”
。
这不过是一个轮廓,我希望少年的朋友们不要仅仅接受这个轮廓,我希望他们能把这十条都拿到科学教室和实验室里去细细证实或否证。
这十条的最后一条是:
根据于生物学及社会学的知识,叫人知道个人——“小我”
——是要死灭的,而人类——“大我”
——是不死的,不朽的;叫人知道“为全种万世而生活”
就是宗教,就是最高的宗教;而那些替个人谋死后的天堂净土的宗教乃是自私自利的宗教。
这个意思在这里说得太简单了,读者容易起误解。
所以我把《不朽》一篇收在后面,专说明这一点。
我不信灵魂不朽之说,也不信天堂地狱之说,故我说这个小我是会死灭的。
死灭是一切生物的普遍现象,不足怕,也不足惜。
但个人自有他的不死不灭的部分:他的一切作为,一切功德罪恶,一切语言行事,无论大小,无论善恶,无论是非,都在那大我上留下不能磨灭的结果和影响。
他吐一口痰在地上,也许可以毁灭一村一族。
他起一个念头,也许可以引起几十年的血战。
他也许“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
。
善亦不朽,恶亦不朽;功盖万世固然不朽,种一担谷子也可以不朽,喝一杯酒,吐一口痰也可以不朽。
古人说,“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
我们应该说,“说一句话而不敢忘这句话的社会影响,走一步路而不敢忘这步路的社会影响。”
这才是对于大我负责任。
能如此做,便是道德,便是宗教。
这样说法,并不是推崇社会而抹杀个人。
这正是极力抬高个人的重要。
个人虽渺小,而他的一言一动都在社会上留下不朽的痕迹,芳不止流百世,臭也不止遗万年,这不是绝对承认个人的重要吗?成功不必在我,也许在我千百年后,但没有我也决不能成功。
毒害不必在眼前,“我躬不阅,遑恤我后”
!
然而我岂能不负这毒害的责任?今日的世界便是我们的祖宗积的德,造的孽。
未来的世界全看我们自己积什么德或造什么孽。
世界的关键全在我们手里,真如古人说的“任重而道远”
,我们岂可错过这绝好的机会,放下这绝重大的担子?
有人对你说,“人生如梦。”
就算是一场梦罢,可是你只有这一个做梦的机会,岂可不振作一番,做一个痛痛快快轰轰烈烈的梦?
有人对你说,“人生如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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