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我与汪长禄先生的书信往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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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

了。

我们糊里糊涂的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

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

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

所以我们“教他养他”

,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

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个人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

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功,决不市恩。

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

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作一个“白吃不还账”

的主顾。

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

我的意思恰同这个相反。

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他们不要把自己看作一种“放高利债”

的债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

字驱逐出境。

我要问先生,现在“孝子”

两个字究竟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孝子”

孝子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主人”

),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戴上高粱冠,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做“孝子”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包在孝字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

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

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

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人”

决不至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至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

列为一种“信条”

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

(孟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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