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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姐是从小抱给人家的。
三姐比我母亲小三岁,二哥、三哥(孪生的)比她小四岁。
这样一个家庭里忽然来了一个十七岁的后母,她的地位自然十分困难,她的生活自然免不了苦痛。
结婚后不久,我父亲把她接到了上海同住。
她脱离了大家庭的痛苦,我父又很爱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认字读书,这几年的生活是很快乐的。
我小时也很得我父亲钟爱,不满三岁时,他就把教我母亲的红纸方字教我认。
父亲作教师,母亲便在旁做助教。
我认的是生字。
她便借此温她的熟字。
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
我们离开台湾时,她认得了近千字。
我也认了七百多字,这些方字都是我父亲亲手写的楷字。
我母亲终身保存着,因为这些方块红笺上都是我们三个人的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纪念。
我母亲二十三岁就做了寡妇,从此以后,又过了二十三年。
这二十三年的生活真是十分苦痛的生活,只因为还有我这一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托在我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这一点希望居然使她挣扎着活了二十三年。
我父亲在临死之前两个多月,写了几张遗嘱,我母亲和四个儿子每人各有一张,每张只有几句话。
给我母亲的遗嘱上说穈儿(我的名字叫嗣穈,穈字音门)天资颇聪明,应该令他读书。
给我的遗嘱也教我努力读书上进。
这寥寥几句话在我的一生很有重大的影响。
我十一岁的时候,二哥和三哥都在家,有一天我母亲问他们道:“穈今年十一岁了。
你老子叫他念书。
你们看看他念书念得出吗?”
二哥不曾开口,三哥冷笑道:“哼,念书!”
二哥始终没有说什么。
我母亲忍气坐了一会,回到了房里才敢掉眼泪。
她不敢得罪他们,因为一家的财政权全在二哥的手里,我若出门求学是要靠他供给学费的。
所以她只能掉眼泪,终不敢哭。
但父亲的遗嘱究竟是父亲的遗嘱,我是应该念书的。
况且我小时很聪明,四乡的人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是能够念书的。
所以隔了两年,三哥往上海医肺病,我就跟他出门求学了。
我在台湾时,大病了半年,故身体很弱。
回家乡时,我号称五岁了,还不能跨一个七八寸高的门槛。
但我母亲望我念书的心很切,故到家的时候,我才满三岁零几个月,就在我四叔父介如先生(名机)的学堂里读书了。
我的身体太小,他们抱我坐在一只高凳子上面。
我坐上了就爬不下来,还要别人抱下来。
但我在学堂并不算最低级的学生。
因为我进学堂之前已认得近一千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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