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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难得官小晓表现出来喜欢个什么东西……
达思齐很自然地从钱胜天手里接过了那边缘泛着黄铜光泽的M3,笑着说:
“我记下了。”
达思齐并不喜欢钱胜天。
倒不是说两人有什么仇怨,单纯是看不惯这南方来的公子哥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他出生于一个显赫的家庭,父母都在文艺界担任要职。
在母亲的资源规划下,他是典型的“别人家孩子”
。
在京城文艺界这一池深水里,凡是能激起丁点儿水花的人物大多都认识他,或者说认识他的父母。
也因此凡是他参加过的项目,便没有不拔得头筹的。
等等,这听上去完全就是个用“投了个好胎”
便能光速概括的无聊故事,何须大费口舌?
但事实上写在笔头上轻巧,可对当事人而言这一切所带来的压力实非外人所能道也。
超精英教育让他稍微过早地催生出了自我管理意识,硬要说的话,比许多成年人都更强。
他并非完全不喜欢电子游戏武侠小说,可他作为已经被确定的、国内下一代。
“天才艺术家领军人”
,若这些东西不能帮助他精进专业技能,那于他而言便只是玩物丧志浪费时间。
你说这样子难道不会心理出问题吗?
当然会,所以他也不是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搞美术,在空闲的时候他还会读书。
只是读书本来是件好事情,但年轻人若抱着太早熟的心态深入书海,免不得会将书中那些岁月沉淀的感悟当做武装自身优越感的剑盾。
结果便是,他成为了一个眼高于顶的年轻人。
他几乎瞧不起任何同龄人,而那些平庸的大人在他看来罪恶更甚——年轻人尚有借口,可大人如果不创造价值,那便只是浪费粮食的米虫。
可想而知在这样的他看来,几个月赖在京城也不干正事,只知花天酒地的钱胜天有多令他鄙夷不齿。
虽然经过几次交流,发现对方也并不是自己一开始以为的那种草包,可对方明明年纪不大但一口的江湖老话又听得他直犯恶心。
“俗。”
俗不可耐。
身边的尽是俗人,关注的也都是俗物。
他只觉得这人世间的乐趣实在不多,除了看书画画,便只有官小晓还能让他稍微在意一点。
母亲似乎是希望官小晓能成为儿媳,达思齐也时常迷茫自己到底有没有把官小晓当成女人来看待。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确实不喜欢官小晓和其他同龄男性有接触。
基于这种占有欲,他相信自己应该还是喜欢她的。
毕竟身边的其他女孩儿要么幼稚要么肤浅,皆是一些俗不可耐的货色。
小晓至少还能跟得上他的脚步,即便有些勉强。
所以他一直以为自己即便在这件人生大事上,最后也会听从母亲的安排。
直到他和钱胜天告别,带着官小晓走出那栋老别墅的时候,他都是这么以为的。
可命运之所以成为人类文明共同敬畏或憎恨的神灵,便在于他总是轻而易举就拨乱了一个人本可安定的人生。
……
他在那铁门外看见了一个少女。
她就只是站在铁门边上,似乎在确认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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