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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偃师商城的崛起,单靠一座宫殿的倒塌就企图证明夏朝的灭亡是难以令人置信的。
当然,以偃师商城作为夏商分界的标志,不是单纯的王朝更替这个事件的标志,只是文化分界的标志。
商灭夏之后,不可能马上就兴建一座城池,这里有人力、物力和时间等条件的限制,其间必有一个时间差问题。
这个时间差是3年、5年,还是10年、8年,考古学本身无法解决。
但除了考古学以外,其他任何一种方法也无法解决,包括精密的天文运算也无能为力。
除非发现像殷墟甲骨文那样的文字记载,但这个发现的希望是很渺茫的,因此这个难题也只有靠偃师商城来解决。
换句话说,偃师商城就是夏商分界的界标。”
对于杜金鹏提出的软性与硬性的划分观点,殷玮璋依然颇不服气,他说道:“什么是硬性的标准?通过发掘所发现的材料才是硬性的,划分夏、商的标准要用材料说话,而不是笼统地用一座城衡量,只有将发现的材料哪个属于夏,哪个属于商,准确地划分出来,才能说其他的问题,否则是无从谈起的……”
尽管学者们对夏商分界各自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并围绕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到底谁早谁晚,谁更有资格充当界标的问题争论不休,但是,就以上两座商城而言,它们是已知最早的商代都邑遗址,其始建年代最接近夏商更替之年这一个大的框架,学者们并无争论。
鉴于此,只有依靠14C测年来了结这段争论了十几年的公案。
根据“工程”
专题人员杨育彬等考古学家的划分,郑州商城的商前期文化分为四期,在四期之前,是被直接压在商城城墙下的属于二里头文化的洛达庙类型遗存。
各期的14C测年数据见下表:
洛达庙类型晚期遗存和郑州商城分期及常规14C测年数据
续表
洛达庙类型晚期遗存和郑州商城分期及AMS测年数据
续表
1997年11月,夏商周断代工程“夏、商前期考古年代学研讨会”
在河南省郑州和偃师召开。
就在这次会议期间,“工程”
研究人员仇士华、殷玮璋,向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人员询问有没有现成的可供14C测年的木炭标本。
河南方面的考古人员回答说,在仓库里保存着一根完好的井框圆木可以测试。
这根后来编号为T1J3的圆木,属于郑州商城二里岗上层一期的遗物,当仇士华、殷玮璋见到时,只见这根圆木不但保存完好,更可喜的是木头的外皮还保留如初。
于是,仇士华就从这根圆木的最外轮开始,每隔几轮向里取一个样品,直至成为一个系列,然后带回北京进行14C测年。
结果得出圆木最外轮的年代为公元前1408—前1392年,这个数据应是该井的建造年代。
若以这个数据和所测的二里岗上层一期其他的样品对比,发现其年代基本相合,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郑州商城14C测年范围的正确性。
偃师商城分期及常规14C测年数据
偃师商城分期及AMS测年数据
从14C测年数据可以看出,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始建年代基本相同,都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
有了这样一个科学的数据,关于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到底谁早谁晚的争论,在持续了十几年之后,总算宣布暂告一个段落了。
但是,关于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到底谁有资格充当夏商分界界标的问题依然没有达成共识。
随着夏商周断代工程的进展,“工程”
专家组根据两座都城的性质和14C测年数据,在《1996—1999年“工程”
阶段性成果报告简稿》(征求意见稿)中,做了“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基本同时并存,其始建年代都是夏商分界的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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