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21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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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姝抬手将失去知觉昏倒的温玄搂进怀里,她怀里的这个人身体虽然是暖的,于她而言,却没有半分可汲取的热度。

一片静寂苍茫的冰天雪地里,两个看似相偎相依取暖的人,彼此却都无法从对方身上获得温暖心扉的热意。

“我为什么讨厌下雪啊?”

金姝低声喃喃,说给不知道是谁的人听,“或许是因为我爱的人,曾经死在了雪山吧。”

她最爱也是唯一爱过的男人,她的丈夫,她儿子的父亲,陪她出生入死,也为她和儿子拼尽全力的男人,就葬身于这无垢的白雪中。

第28章

下雪的晚上,她久违的又做了梦,然而那些并不是梦,只是过去被遗忘封存的记忆。

金姝握着胸前的小狗木雕,原本平静的神色渐渐变得哀伤。

奴隶市场里血统卑劣的半妖,即便落魄如草芥,也有着满腔的理直气壮,要求她买他。

“你,买我。”

她笑着问他,“为什么?”

他说,“因为我看中你了。”

强势骄傲得仿佛他是在选新娘的妖王,其实不过是个奴隶贩子手里压了许久卖不出去的有着犬妖血脉的半妖而已。

周遭一片哗然,一个丑陋如鬼的女人,一个低贱卑劣的半妖,嘲笑他们天生一对的声音比比皆是。

至此,金姝身边多了个总爱围着她转的混血半妖。

亲近的人更愿意叫她姝姝,唯独他,无视所有人的阻拦与不喜,偏要自作主张的叫她金金。

金姝问这个总是喜欢呆在她身边和她形影不离的半妖,“为什么?”

他说,“因为我觉得,金这个字更得你喜欢,不然的话,你就不会拿来用了。”

“姝是别人给你的名字,金是你自己选的,你选的,肯定是你喜欢的,就像我,”

他笑得骄傲又恣意,“你要是不喜欢我,怎么会让我留在你身边呢。”

金姝喜欢他这种没来由的多余自信,不可置否的笑了笑。

“你为什么选择金这个姓呢?”

小狗黏在主人身边,向她撒娇。

金姝并不介意解答他这个疑惑,“因为金子很特殊,稳定可靠,珍稀神秘,仿佛天外来物,带有时空法则的味道,所以我喜欢。”

在遥远的无法触摸的时空与天际,每当有恒星爆炸,就有金元素诞生,经历万万年光阴,它才会落到人间的土地上,成为光华闪烁的金子。

“我最喜欢金金了。”

小狗总是很会向主人撒娇的,也很会讨主人的喜欢,所以,从爱宠一跃成为入幕之宾,也并不奇怪。

当听人说自己是因为像某位旧爱才被喜欢时,他会当着金姝的面,幼稚鬼一样掐着腰大声质问她,“金金,我在你心里是替身吗?”

金姝笑着反问他,“你觉得呢?”

他说,“我当然不是!

我只是我自己!

你喜欢的人也是我!”

小狗自信又骄傲,偏执又可爱,总能逗得金姝开开心心,她当然喜欢他,只是那些喜欢,大约和从前一样,如风过浮萍,不见得深刻长久。

可是当他一次又一次的挡在她身前,做她最锋利的刀,做她最坚固的盾,为她拼尽全力,将一切风霜雨雪刀光剑影拦下时,金姝眼里,他终于成为了一个可信赖可依靠有担当的男人。

所以,当雪山秘境之巅,他带着一身血迹倒在她面前,像过去那样依旧对着她露出一模一样的明朗笑意时,金姝的心,不可避免的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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