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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住了博士硕士
在我国,2001年5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破获的全国首例依靠网络组织卖**嫖娼案,令人大吃一惊。
特别是这些人员的学历之高引人注目:这些“拉皮条”
者和40多名嫖客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不少还具有博士、硕士学位。
网络老鸨林某,时年26岁,是某研究院技术员。
林某出生在巴山蜀水的一个农家小院,凭着勤奋与执著,他以优异成绩考入上海某重点高校。
毕业后成为众人羡慕的北京市某大集团公司的科研人员。
林某除了平时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得不参加外,一般总在家里看书学习,研究课题。
由于他好学上进,不久就成了公司的科研骨干,受到同事们一致好评。
1999年,林某与青梅竹马的女友结为夫妻。
作为科研人员,林某经常需要通过网络查找资料。
他第一次无意中浏览色情网站是在2000年3月。
当时觉得很恶心,可是事后却总是在心里挥之不去。
于是,接连几个晚上,林某都要背着妻子浏览色情信息。
从此以后,他有了两个爱好:一是喜欢上网看黄色信息,二是喜欢欣赏女人的身体,并且从网上浏览发展到追求现实体验。
为他人“拉皮条”
、自己享受免费性服务
有一天,林某通过网络联系上了一名卖**女,并且在亚运村附近的一处出租房与卖**女发生媾和。
从此以后,他想:自己为什么不把卖**小姐的信息收集起来、定期在黄色网站上发布、帮助他们招揽“客源”
呢?利用网络为卖**女牵线搭桥、坐收渔利,不是一条致富捷径吗?
林某把自己的锦囊妙计对原来的这位卖**女和盘托出,两人一拍即合。
并且约定,每介绍一位客人支付中介费50元,同时附加在林某需要的时候免费“奉献”
。
就这样,随着林某10天一次在网上刷新信息,前来找他联系索要性服务的人越来越多。
眼看“生意兴隆”
,林某也扩大了“可供货源”
,又去寻找了几位卖**女一起加盟,成了名副其实的“网络老鸨。”
从2000年9月至2001年5月,林某一共收取这样的“中介费”
近2万元,然后以“单位发奖金”
的名义上交给妻子。
2001年5月10日夜里,根据群众举报,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花园路派出所破获一起卖**嫖娼案,从牵出了林某。
5月11日至5月15日,通过守候伏击,警察在该卖**女的住处守株待兔,竟然抓获了40多名嫖客,其中有7名硕士生、1名博士生,其余的都有大学文化。
2001年12月,北京市海淀法院对该市首例网络介绍卖**案作出判决,利用网络介绍卖**并免费获取卖**女性服务的高级知识分子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法院认为,林某以获取大量好处费为目的,在互联网上为卖**妇女发布卖**信息,信息传播面大,而且被介绍的对象不确定,社会危害后果比一般介绍卖**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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