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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光久不见她回应,只觉她身躯发颤,垂目一看,才发觉她表情痛苦,“怎么了?!”
“疼!
别动!
好疼!”
她一手紧紧扯住他的衣襟,一手摁着小腿。
齐光也只好不动,但再细辨她的动作,忽然想到了什么,伸手一摸她小腿,果然是肌肉僵硬,抽动不止。
“忍着些!”
他强行拨开了她的手,用自己的手掌替她包裹住小腿,自上而下揉捏,直到将她腿上搓热,皮肉复软,才缓缓松了下来。
同霞早已出了一身冷汗,只有腿上是温热的,一双眸子含泪抬起,只有羞愧:“对不起。”
肢体无端逆冷痉挛,必定与她情绪相关,竟不知她这一天想了多少无益的事,急切道:“已经过去的事,公主何必积想在心?!”
同霞摇头,微微一笑便有泪水断如散珠,“我若是早些积想在心,也不会到现在才发觉,这世上竟能有背道而驰的两者,做出了如出一辙的事。”
叹了口气,又道:“高郎,我以后还是会保护你的。”
——
作者有话说:萧迁:有一种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的感觉
齐光:那不至于,我跟你一起数
同霞:自己找的狗自己拴着吧,没招了
齐光: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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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光不记得》
北江城名利圈人人都说,时家那位小千金时笙爱陆淮予爱得痴迷,痴迷到甘愿做一个替身。
北江陆家二少陆淮予——年少有为,疏离冷峻。
作为圈内公认的最具潜力的青年才俊,唯有的缺憾,便是他心里一直住着一个白月光。
据说那位白月光姚小姐是他年少时的恩人,多年前曾几近舍命救过他一命。
陆淮予对她倾心相注多年,即便她最终与别人订婚也甘之如饴。
时笙陪在陆淮予身边那些年,一直不争不抢,安分守己。
她献出了自己所有的热血与爱情,最终也没能捂热陆淮予的一颗心。
决定离开那天,陆淮予曾问她,“你今后打算去哪儿?”
时笙说:“我去把你忘了。”
男人良久沉默,最终漠着脸离去,冷淡如昔,“这样最好,如你所愿。”
……
时笙走后,陆淮予才知道时笙患有神经性逆行遗忘症。
她这病若非刻意回忆,便会渐渐忘记。
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忘却先前的记忆。
她忘了七岁时家中养过的鹦鹉的颜色;
忘了十岁那年陪伴过她的小狗的名字;
更忘了,十二岁那年,她曾几近舍命救过一个男孩子,叫陆淮予。
……
陆淮予得知真相当天,孤身来到时家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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