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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里湖南卫视正在播放《人民的名义》,方树人不耐烦地打断了丈夫:“好了,你烦不烦啊。
陆毅刚才说什么我都没听到。”
“咿,陆毅重要还是我和糖糖重要啊?”
“不要混淆逻辑好伐?这是两回事。
你看书的时候我喊你一声你还要板着脸半天呢。”
“怎么是两回事?陆毅在说话,我也在说话——”
唐方关上厨房的玻璃移门,从冰箱里取出草莓和樱桃,突然有些怅然。
算起来已经十几年没吃过富春,唐方对味道并没有过多的期望。
被老爸硬逼着吃下去的炸猪排,虽然蘸的还是泰康黄牌辣酱油,夹在笼屉边的木头夹子上还是黑色记号笔写的桌号,但怎么也不再是记忆中的味道,不知道是猪肉还是心境的原因。
大概也因为每个人在青春期似乎都很缺油水,只要是肉都觉得好吃。
唐方想起自己高中军训最后一天时,连林子君嫌弃万分的肥肉都能夹到自己盘里面不改色地吃完,一周胖七斤的纪录传为笑谈。
外面的争论停了下来,貌似开始讨论几个重点相亲对象。
为人父母有为人父母的苦心,唐方不是不懂事的女儿。
浸在白瓷大碗里的樱桃水光潋滟,细密的泡泡从水底升上来,又一个个破灭。
那恋爱结婚生子的滚滚洪流边,不知道明天的她是会在岸边看着,还是会一脚淌进去。
关键是想淌进去,也要有人愿意和你一起淌才行。
《富春小笼》——一块方糖
“上海的春天,越来越短,鸭绒衫还没敢送洗,一眨眼就要穿T恤衫。
清明时节雨纷纷,没有了恼人的飞絮,不用戴口罩了,空气里有新绿树叶的清香。
“小时候我很喜欢去富春小笼,阿姨们会笑眯眯地喊着我的小名。
轻轻把小笼包放到调羹里,咬破皮子,吸一口里面鲜香的肉汁,全世界都在发光,油光发亮。
我喜欢连皮带肉一口口慢慢地吃。
但我姆妈总是一筷子捅破皮子,把肉馅挑出来吃了,皮子丢在旁边,肉汁在调羹里晃**得很凄凉,真是暴殄天物。
想想从一块不被人待见的肉皮变成这么鲜美的肉皮冻容易吗?
“现在让我们来做一份肉皮冻,好独步小笼包江湖。
“六份水一份肉皮……有了上面的肉皮冻,你做的小笼包不会比富春差……
“爸爸他不知道,在我高中二年级放暑假前,姆妈带我去吃富春。
我刚咬开第一个小笼的皮,她问我:爸爸妈妈离婚的话,你跟谁过?
“我想也没有想,说跟姆妈过。
我大概从来没想过是可以离开姆妈的。
真是对不起爸爸。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去过富春小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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