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梧桐文学】地址:https://www.wtwx.net
、“财不露白”
的习性,候选人大多不愿以资产登记,很多有财产资格的人都拒绝登记,因此,财富一项在资料中无法显示。
而且,当时“人民不知选举权利,即便有资格的人也不愿登记入册”
。
因为他们怕官府加捐税。
合格选民以5000元资产资格入选,这是西方19世纪以前就规定过以资产为选举资格。
当时便有人批评5000元资产的入选条件太高,人们不知财产是一项参选议员的起码资格。
合法参选的议员产生,还得经由选举而来。
《政治官报》载:按照谘议局选举章程规定,作为选民,要具备如下条件:
曾在本省地方办理学务及其他公益事务满三年以上之有成效者;曾在本国或外国中学堂或同等以上之学堂毕业得有文凭者;有举贡生员以上之出身者;曾任实缺职官文七品武五品以上而未被参革者;在本省地方有五千元以上之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具有上列条件之一,年满25岁之男子;寄籍本省十年以上年满25岁之男子,或寄居地方有一万元以上之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
作为一个候选人,必须具有上列条件之一及年满50岁之男子。
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视为选民及候选人:
品行悖谬、营私武断者(指宗旨歧邪,干犯名教及讼棍土豪而言):
曾处监禁以上之刑者;
营业不正当者;
失财产上之信用被人控告实未清结者;
吸食鸦片者;
有心疾者(指有疯狃痴呆等疾,精神已异常者);
身家不清白者(指娼优隶卒等贱业之人);
不识文义者。
从这章程来看,缺点很多,如财产条件和妇女不具选举权利等,但这也是西方制度当时的缺陷,本无可厚非。
可是,清廷初行选举制度,设下种种限制,则排斥了孙中山等成千上万的革命党人,也排除了康有为等成千上万的有前科的改良立宪派人。
在这种根据自家好恶的选举规定,到底还有多少人配做选民资格?
而让清政府闹心的、闹得天下也不宁的就是孙中山及康有为这两股“犯上作乱”
的势力,尤其是他们的“宗旨”
却为“广大人民拍手称快”
。
但出台的选举“章程”
,则认为他们的“宗旨歧邪,干犯名教”
,并视为“品行悖谬、营私武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