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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她不肯忘记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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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文,献给我心目中的女神——三毛。
最初知道三毛这个名字的时候,先是愣了一下,脑海里立马出现了《三毛流浪记》那个滑稽又可怜的男孩子的形象。
这算是我对这个名字的初步认识,看着书籍封面上那个戴着大大的项链的长发女子,生出的两三分陌生感却被那个笑容击退。
这是我与三毛的初次相遇,在这个雨季没有降临的时间段。
看书一贯是把某位作家最有名的作品放到最后看,就好像吃东西的时候,最喜欢吃的食物一定是留在最后慢慢品尝一样。
写得最好的作品,若是一开始就大口大口吞食了,那其他的作品看起来也就索然无味了。
而在阿姨的书架上无意间发现的三毛,则像是打开了世界的另一扇窗。
三毛在前言中写道:“我之所以不害羞地肯将我过去十七岁到二十二岁那一段时间里所发表的一些文稿成集出书,无非只有一个目的——这本《雨季不再来》的小书,代表了一个少女成长的过程和感受。
它也许在技巧上不成熟,在思想上流于迷惘和伤感,但它的确是一个过去的我,一个跟今日健康进取的三毛有很大的不同的二毛。”
坦率得有点可爱。
最开始接触这本书的我,并不是很能明白书中的内容。
要一个刚升入初中,一心只想着打倒怪兽拯救社会的初中男生来体会成长过程中的那些小心思,确实是有点牵强……
我能记住的片段大概就是雨季来临的时候鞋子全部被打湿的少女,还有在后记里愤愤不平说着数学有多难学,不喜欢父母安排练毛笔字的故事……
年少的记忆总是浅薄不已又没有什么实质性。
想到在我那个年纪,三毛已经开始将那些少女情怀写成书,而我还沉浸在保卫地球的旧梦里,总忍不住汗颜。
高中的时候才开始重新读三毛,一本又一本,不知疲倦。
我喜欢那些简单的文字里蕴含的情绪,不喜欢邻居送的骆驼肉,偷偷开车跑很远扔在沙漠里。
在沙漠无意间闯进墓地吓得半死……被比自己小六岁的男人告白,并且说在沙漠等她,她焦虑得像个小女生……
每一个性情的展现,都让人看到三毛的天真烂漫。
在我的印象里,她就是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写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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