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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你去和老李说一声,暂时调用一下卷宗,就说我同意的。”
院长有些不耐烦,只想快些打发我走。
我很知趣地退出了院长办公室,到了病人档案处查阅卷宗。
他的卷宗简单得有些简陋。
李川书。
男,二○五五年七月八日生。
家族无病史。
根据病人家属的描述,该病人两年前离家,不知去向。
二○八二年六月回家,逐渐有癔症症状,由偶尔发作发展为经常性发作。
初步诊断为深度人格分裂。
各种病理性检查均正常,体内未见激素异常,精神疾病诱因不详。
发病未有攻击性行为,社会危害度低。
建议住院疗养保守治疗,适当控制病人行为。
这样的一个病历说明不了什么,关键是他还失踪两年,也许就是这两年,他成了另一个人?
我正打算合上卷宗,突然被备注栏里的一行小字吸引:病人家属要求对病人进行单人看护,并预支三年的看护费十五万元,接受器官捐献的声明已经签字。
我暗暗吸了一口凉气。
这行简单的字里大有玄机,一个精神病人,只要身体健康,就是合格的器官捐献者。
在精神病院这样的地方,因为各种原因死掉一个人是很常见的事,如果家属签订了一份这样的声明,病人就随时处于危险之中。
一旦达官贵人们有需要,一个精神病人的小命又有谁在乎?
我翻到页首,把病人家属的姓名地址记了下来。
当我找到李川书的家,不由得大吃一惊。
这是一间残破的瓦房,应该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建筑,残破不堪,随时可能倒塌。
这危房里只住着一个人,是个乞丐,浑身散发着酸臭味。
我捂着鼻子问了他几句话,一问三不知。
我丢下十块钱,然后逃出了屋子,再转身看着这残破的房子,疑心自己来错了地方。
转过身,我心中一凉—那个曾经打昏我的大汉就站在不远处,直直地看着我。
他缓缓走来,我两腿发软,想跑都没有力气。
“老板有请。”
他很简单地说。
我跟着他的车,一路上无数次想夺路而逃,却始终没有勇气。
大汉的车是一辆彪悍的军用车,气势吓人,我的破车没有可能跑掉。
王天佑仍旧在那个豪华的会客厅里接待我。
“你去了李川书的家?”
他半躺在沙发上,懒洋洋地看着我。
我从小就知道,如果你真把此类的问话当作一个问题,那么就犯了幼稚病。
这是要我承认错误。
我恭敬地站在他面前,低头垂眼,仿佛一个做错了事的仆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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