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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脑子里却全是梆子戏的锣鼓点,是师父那张皱纹纵横的脸,是空荡荡的剧场里,七个老人稀疏的掌声。
“你们知道吗?”
他忽然说,“我最后一场戏,演的是《赤伶》。”
“什么戏?”
热巴问。
“《赤伶》,讲一个民国时期的戏子,在日本人占领的县城里,借唱戏之机炸毁敌军司令部,与敌同归于尽。”
沈遂之的声音在水汽中有些缥缈,“我演那个戏子,叫裴晏之。”
他顿了顿:“最后一场,裴晏之站在台上,唱‘位卑未敢忘忧国’,然后拉响藏在戏服里的炸药。
我演那场戏时,台下只有七个老人,但我唱哭了六个。”
刘亦菲的手指停在他肩胛骨的伤疤上:“然后呢?”
“然后我就来北京了。”
沈遂之睁开眼,“二十年,我再没唱过戏。”
泳池安静下来,只有水循环系统发出低沉的嗡鸣。
热巴忽然说:“那现在呢?现在想唱吗?”
沈遂之看着窗外。
北京的夜空没有星星,只有城市灯火映出的暗红色光晕。
远处,国贸三期像一柄直插夜空的利剑,那是他商业帝国的象征——壹心壹意、遂光、申迪影视……无数的头衔,无数的财富,无数的权力。
可他却想起了东北那个破败的剧场,想起了油彩的味道,想起了师父在他临走前说的话:“小沈啊,你去闯吧。
但记住,甭管走多远,你骨子里还是个唱戏的。
戏子的魂,丢不得。”
二十年了。
他丢了没?“我想唱。”
沈遂之说,声音很轻,但很坚定,“就唱《赤伶》。
不演电视剧,不拍电影,就站在台上,好好唱一出戏。”
刘亦菲和热巴对视一眼。
“唱给谁听?”
刘亦菲问。
“唱给……”
沈遂之想了想,“唱给二十年前那个揣着五百块钱来北京的自己。
唱给那七个老人。
唱给……所有以为沈遂之只会搞流量、玩资本的人。”
热巴笑了,那笑容里有种久违的光彩:“那我们就陪你唱。”
“怎么陪?”
“我弹琵琶。”
热巴说,“我小时候学过,虽然十几年没碰了,但捡起来应该快。”
“我吹笛子。”
刘亦菲说,“在好莱坞拍《花木兰》时,专门跟老师学的中国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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