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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Reynolds、黄燕虹;独立董事ThomasJosephManning、陈玉生、史习平。
2011年6月10日,国美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伍建华、邹晓春;非执行董事张大中、竺稼、IanAndrew
Reynolds、王励弘;独立非执行董事史习平、陈玉生、ThomasJosephManning、李港卫及吴伟雄。
我们仔细对比2008年11月到2011年6月10日国美董事会权力架构会发现,这期间执行董事的席位多于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席位。
而2011年6月10日之后,国美董事会中执行董事会席位改为少于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席位。
在公司董事会中,减少执行董事席位的做法可以最小的代价控制整个董事会。
因为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董事会内部的权限大小是不同的,若执行董事席位过多,大股东则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来摆平董事会。
这就是为什么国美新任董事会主席张大中仅担任非执行董事职务的原因,因为这样他对于公司董事会的影响力将受到限制。
二、董事会成员不参与公司经营。
公司高管不参与董事会的模式使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三者的职责更加明确。
王俊洲、魏秋立退出董事会,专职于经营层面的事务,通过此举黄光裕可以有效地“用其才,防其心”
。
三、黄光裕的管理理念由“人治”
转向“法治”
。
邹晓春、吴伟雄等具有法律背景的人士入驻董事会,并在董事会居要职,体现了黄光裕管理思路的转变。
这些专业人士并不擅长企业经营,但对于企业经营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则相当熟悉。
对于公司董事会的控制不一定非要靠自己的亲属参与,依靠制度及合理的人员安排,同样可以做到对董事会的完全控制。
他们可以保证黄光裕对国美的日常运营施加影响力,又可以防止这些人在企业管理上生反叛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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