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梧桐文学】地址:https://www.wtwx.net
这句话虽然点到即止,但是透露出来的信息量已经可以脑补出一整套恨海情天小短剧了。
沈夙万万是没有想到的,罗森看起来风度翩翩、英俊迷人,居然也会在感情上被什么重创。
不对。
沈夙挑起眉毛,与鹤振对视道,“我们看起来感情很好嘛?”
他差点说,他们的婚姻都是假的啊。
鹤振则将视线落在两人紧紧贴住的肩膀间,喻义直接道,“嗯,十分恩爱。”
啊啊啊~呸~
沈夙立刻将肩膀从鹤振旁抽离,其实是他有点累了,才不自觉地靠了过去,没想到被鹤振这家伙逮到话柄。
于是轻咳一声,试图掩饰自己的尴尬,“那个,我们还是赶紧回酒店吧,我累了。”
鹤振看着他慌乱的样子,嘴角微微上扬,眼中闪过一丝戏谑,“好,回酒店。”
沈夙听到后,更像是被什么刺了一下似的,推开鹤振说,“两间房。”
鹤振笑而不语,只是用金属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沾着沈夙的腰际。
虽说他金属手指上布满了敏感元件,隔着厚厚的羊绒大衣根本无法探知沈夙的肌肤温度。
然而,他却觉得此刻的指尖正在传导着异常的温度,烫烫地从沈夙的身体流淌向这边。
沈夙的脖颈是粉红的。
很可爱。
鹤振并没有先去属于自己的房间,而是径自跟着沈夙走到了对方的。
沈夙推门,“你走错了,鹤总。”
鹤振借着熬夜谈判后的疲惫姿态和一丝丝酒意,抱住某人不停往里前进道,“我看看你都买了些什么东西。”
沈夙说,“就是给皓初的礼物。”
“还有呢?”
“还有给张专家买的特产。”
鹤振的酒量不错,跟着朋友在一起小聚也不会放肆失去分寸感。
可他依靠着沈夙的时候就觉得好像是喝多了似的。
沈夙无疑像一颗火球似的在他的面前散发热量,即使有一条手臂是金属的,也能感觉到明显的炽烫。
所以,这也是他在谈完生意后没有立刻把人带来酒店的根本原因。
因为他现在也很滚热,即使在与朋友们小酌,转移注意力的时间内,也一直努力压抑了这份燥热。
可是没有用,无论刻意拖延时间,还是转移了注意力,最终的结果总是一模一样的。
只要单独跟沈夙在一起的时候。
他就很容易烧起来。
对于外界那些说他一表人才、温文尔雅的说辞,还有讲他一张扑克脸的挑衅语言,统统都是肤浅的观察。
鹤振大概是承认的,他有一颗闷烧的心。
看见沈夙的时候,最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