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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摊老板见状只能嘴里嘀咕两句,他確实也拿沈浪没办法。
“你怎么知道,这有只小狗的?”
顾清欢一边抱著狗擼著,一边问道。
沈浪挠了挠头,“我刚看它钻到摊子底下的,看著好看就去捡它咯。”
这解释很牵强,道顾清欢却不在意,只当沈浪是喜欢小狗才会这样。
可顾长封並不乐意了,“好了,快把狗放下,我们还有正事要办呢。”
说著顾长封开始催促眾人离开。
沈浪正准备想著如何拖延时间,找找失主,这时却听顾少辰惊讶地喊了一声。
“姐,沈大哥,快看,这是什么?”
沈浪低下头,凑近狗脖子一看。
发现狗的脖子上系了一根红绳,红绳上有一只金铃鐺。
“金铃鐺?看来这狗的主人確实不是一般的富有,连狗铃鐺都是金的。”
沈浪心中暗道。
顾清欢也拿起铃鐺看了看,她一脸不可思议,小声说道:“看来这狗是有主的,只是走丟了而已。”
顾长封也注意到了那铃鐺,“哟呵!
是金的,看来这狗的主人非富即贵啊!”
之后笑道:“你这人,运气也还怪好的,捡狗都能捡到一只值钱的狗。”
怪不得运势情报说是上籤,这就算不將狗还给人家,拿著这铃鐺也值不少钱了。
这只金铃鐺少说也有七八两,换算成银子那可是一百四五十两啊!
这可是一般人家,一辈子都挣不到的数目,可如今轻鬆就被沈浪捡著了。
“我哪知道啊!
就是看到这狗很可爱,穿著衣服,所以就想捡来看看。”
沈浪解释道。
“那这下你说怎么办吧!”
顾长封问道。
“当然是帮它找主人了。”
顾长封点了点头,“不错,是个让人敬佩的汉子。”
顾长封言外之意,就是有的人可能直接將铃鐺扯下,小狗当街就给扔了。
沈浪也不是没想过这样,只是他觉得那样多少有点不地道了。
沈浪转头问道:“你说这狗都带金铃鐺,这县城谁家会这么阔绰?”
顾长封摇了摇头,“这祁红县是有不少有钱人,可有钱到给狗戴金铃鐺的,我还真没听过。”
“再看这狗的品种,好像是小京巴,这狗基本只有京都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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